第212章 陌路后送的礼物

三年的合同期限。

不可违约,一旦违约,将赔付金额若干,等其他一些法律要求。

期间不可离开北京,除了硬性要求出差,因公司需要,必须待在北京。

具体职位没有写,但大概意思其实很清楚,公司需要,我能做的,就是听从安排。

吃住都由公司提供,然后待遇,我大概看了下。

不包括福利年终奖之类的,一年综合下来,最少百万年薪。

有些夸张,甚至三年如果合同圆满结束,还会有一套北京的房子。

二环以内,任意挑选。

如此,我只能说,天上都不敢这样掉馅饼吧。

“你确定,没有其他要求?”

合上了这份合同,心中很不平静,非常疑惑不解。

“放心,如果有,也是符合法律法规,并不对你的人身造成伤害,我看中的是姜总的能力,不是其他。”

“再说了,这样的合同,其实对我们公司高层核心人员来说,算不得什么。”

“他们都有公司的股份,一年分红,是你三年的数倍不止,不要有任何压力。”

“现在市场就是这样,都在高薪挖人才,开出的价码,你可能想不到。”

林鸢笑着解释,我半信半疑。

“签下字,然后两份合同都可以带走。”

“春节后,来公司报到就行。”

临走前,林鸢送至门口,说了一句我非常认可的话。

“提醒一下,这世道,有钱才能干大事,很多事情,不要考虑后果,机会不是每个人都有,抓住了,才有真正努力的资格。”

“姜总慢走,期待我们下次成为同事。”

离开的路上,我戴上耳机,没有思考。

合同我只带走了一份,转让的那份,我没有拿。

并非我不想亲手给她,只是我亲手的话,她会接受吗,还是会心生愧疚?

我不想这样。

想来,就这样,换一个人。

当做陌生的礼物,送给她。

这件事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所以,我谁也不会说。

然后,我就会忘了这件事,她也会忘记。

最后……

我们都不记得了。

心痛,难以抑制。

可是,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办法。

这就是我。

这就是她。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