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财懒散的耷拉着耳朵躺在墙角,正午的太阳烘烤着地面,滚烫滚烫,旺财不得不起身,离开自己的一居室,嗯,一个石块堆砌的小窝,也是能够遮风避雨的,对于一畜生而言,这也算是豪宅了,旺财在墙角阴凉地重新趴下,然后再一次耷拉耳朵,一动不动,估计也是为了节约体力。
老者看了看旺财,然后一声招呼,旺财嗖的一下飞到了老者的身边,嗯,旺财不是天使,是没有长翅膀的。
不用招呼,旺财就爬到桌子底下,开始吃起来,鸡肉好吃,鸡骨头更好吃。对于饥一顿饱一顿的旺财而言,吃上鸡骨头就跟赶上过年似的,也算是老天的厚赐。可见投胎是个技术活,人是这样,狗何尝不是这样,如果旺财是个什么名犬,也不会因为吃上一次鸡骨头就沾沾自喜,那旺财的伙食绝对的豪华,有衣服穿,可以洗澡理发,还会有自己单独的房间,有玩具,还有人陪,吃的喝的也都是从外面漂洋过海运来的,一些家庭一条狗一年的开支,往往会比大明帝国普通百姓十年的生活花费还要高。当然,给它屎,狗也是会吃的。
说到投胎,就开始说到王不死了,前世的王不死活的挺苦的,经历千辛万苦,总算成为四有男人,可是最终,还不是带着男人的遗憾再一次穿越。幸福生活还没来得及享受,也可惜了自己的校花媳妇。
而今世的王不死,也幸福不到哪去,自打自己清醒过来,自己见到的唯一生物就是吃鸡的老头,在自己的印象中,这老头还是自己的亲戚外公。当然还有桌子底下大快朵颐吃鸡的大黄狗旺财。
没有豪宅,也没有豪车,伺候人的丫鬟更不要想,那都是痴心妄想,一穿越就是地狱模式啊,就连简单的一日三餐都成了问题,土豆白菜,白菜土豆,就连这样的饮食条件都是到山下里正李保国家里去借,不得不说里正是好人呐,而且运气不好,里正大人每月不舒服那几天,王不死也很有可能空手而归。
王不死醒过来,据老头交代,自己昏过去的原因,就是大中午的时候到里正家里偷鸡,被李保国丢出来的铁锅,砸中脑袋昏过去了,可见王不死今生前世都跟铁锅八字犯冲。好在望风的旺财及时找到老头,不然王不死凶多吉少,也不无再一次穿越的可能,王不死被救回来了,旺财也成了王不死的大恩人。
醒过来的王不死,只感觉脑中昏沉沉的,喝了那么多的孟婆汤,前世的记忆王不死倒是还有一丝的印象,只是一时也想不起来,索性也就不想,而且今世的记忆也是有限,印象中只有小庙,还有山下的五户村。
再说王不死的长相,眉宇之间还是跟前世有几分相似,额,意思很简单,还是很容易懂的,前世的王不死长得不出众,一张大众脸,今生也一样,唯一不同的地方也就是现在的王不死,嘴角总是挂着一抹坏笑,总感觉这小子在准备坑人,
再说说王不死的身高,长得很大众,但个子高也是可以吸引女孩子眼球的,只是王不死的身高也很大众,一尺大概是三十三厘米,王不死顶多五尺多一点,也就在一米七左右徘徊,按照老人的说法,二十五长一长,三十三窜一窜,王不死今年不到二十,还是有提升的机会的。
醒了睡,睡了醒的日子,王不死感到很是幸福。可是没过几天,幸福就离他而去,王不死就被老头赶下了床,再一次开始了暗无天日的生活。
六月天,正是艳阳高照之时,有才的人还会吟诗一首,仲夏金火争,阴阳势相夺,乾坤鼓烘炉,夸父死奔渴,嗯,这位诗人挺直白的,换一首文雅一点的,亭午锅戈阳,龟峰缩头不相见。
而换成王不死,王不死只能是弱弱的骂一句:“我去,真热”。
老头坐在房檐下,旺财趴在桌子底下,而反观王不死,两脚平行站好,两脚分开与肩同宽,两膝弯曲半蹲,两大腿略平,脚尖内扣,五趾抓地,重心落于两腿之间,膝部外展,与脚尖垂直,裆部撑圆,头正,劲直,含胸,收腹,提肛,立腰,开胯,沉肩,收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