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旺财的惨样,王不死急忙蹲下身子,抱住旺财,语带哽咽:“这都是哪个畜生干的”。看到路上的那条长长的血迹,从山下一直延伸到庙门口,回家的路,旺财一定走的很辛苦。
想象一下,被打断双腿的旺财,靠着前腿一点一点的往家里爬,而且还被割了,那种痛,可不是吃上几片止痛药就管用的。
旺财呆呆地看着王不死,狗脸上的剧痛,长眼的人都能够看出来,流了这么多的血,身负重伤,现在的旺财只有出气,没有进气,无神的狗眼看着王不死,仿佛是在交代后事:“,大兄弟,我家里还有几根骨头,埋在了东南角,记得挖出来给山下孩子他娘,告诉她,我最爱的人是她,还有孩子大了,该给起名字了,大的叫老大,最小的那个叫老十三”。
看着旺财痛苦的模样,王不死心很痛,十几年的朝夕相处,自然是有感情的,跟旺财的感情,比自己走丢的老爹都深。
狗是人们的朋友,吃的是剩饭剩菜,做到的是守家的光荣工作,还要整天提心吊胆的担心自家主人想吃狗肉火锅的邪念。生命很廉价,职业很高尚,无异于吃的是草,挤的牛奶的奶牛妈妈。
想一想李保国吃的是珍馐佳肴,拉出来的是臭烘烘的东西,李保国实在是应该好好检讨一番,做为大明帝国的基础干部,实在是应该吃进去的是臭烘烘的,拉出来是香喷喷的。
一句话说曹操,曹操就到,这不,王不死一想到李保国,李保国没来,李小国来了。从小营养跟得上,李小国虽然比王不死小上几岁,但个头却比王不死高上很多,而且也胖上很多,注意是胖,不是壮。
因为李小国长期处于撅屁股的位子,所以心理上可能已经有了一些变化,穿着打扮也趋向于女性化。
《孝经。开宗明义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自古以来,君王总是以孝治天下,孝子贤孙,有的人懂得宣传,孝敬父母还是可以做官的,因此孝敬父母很重要,不孝之人是要浸猪笼的。所以人孝敬父母,就不能损伤自己身上的一切。
自古以来,我们就有男女都须发的习惯,出家之人除外,他们心中只有所谓的佛祖,西方极乐,父母早就抛之脑后。自打有生命开始,须发已经有了几千年的传统。
然而,大明帝国初建之时,不知道是哪位搞研究的学者,经过十几年的临床实践发现,留长发很容易滋生细菌,引起疾病。因此建议男女都要剪发,最好是贴头皮的那种。
而朱熹洛也希望新朝有些新的气象,自己以前也是和尚,也就下令大明帝国全国上下都要剪发,只是后宫几位娘娘的反对,朱熹洛就把这条禁令折中,女子可以留发,男子必须剪头发,估计朱熹洛也是担心晚上睡觉,一抹,身边躺着的是光秃秃的脑袋,还以为自己睡得是和尚呢,所以才放过了女子的脑袋。
于是乎大明帝国出现了一种新兴职业,剃头匠,上有所好,下有所效,大明帝国上下开始了剪头发的浪潮,老百姓倒是无所谓,头发短,干起活来也还方便,只是一些老学究却不愿意了,这是违背圣人之言的。
只不过这是皇帝亲自下的命令,官员们自然要执行。甚至是一段时间,剃头的数量决定着你升迁的速度,地方官员采取强制性的手段给百姓剃头,那段时间到处可以看到一帮光头衙役,在大街上看到长头发的,就按倒,不为啥,就是为了剃头,有些官员比较极端,甚至是喊出了‘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口号,要知道这是几千年的传统,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解决的。锦衣卫传来的消息,因为剃头这事,好多地方出现了一些暴乱,好在人数不多,都弹压下去,见反抗这么激烈,朱熹洛也就放弃了强制为全国百姓剪发的决定,改为自愿。后来大家发现,短头发也有短头发的好处,不用天天洗,也不用天天的梳头发,扎辫子,慢慢的一些大明帝国的男子都剪了短发,只是一些人还是不愿剪头发的,例如领导,富商,官宦子弟,以及一些玩文学,搞艺术的。
现在的大明帝国,剪头发的不仅仅是男性,女子也开始尝试的减掉多余的头发,设计出各种发型,而走在时尚前沿的一些女子,更是尝试性的理成贴头皮的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