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塞内,嬴宏是牢牢控制着私有化的发展的,这就造成了国家和豪族皆困难的局面,国家若只以正规传统的商贸、课税等经济手段,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全征调豪族占据的大量社会资源。
豪族则是手握社会资源却无法使用,只能眼睁睁看着手中的社会资源腐烂变质。
但如此一来,国家既可以间接的用豪族占据的社会资源支援发展西五省,又可以往西五省填充华夏民族人口,豪族手中的社会资源也有了可以使用的地方,此正是一举多得的事。
不过只往西五省填充华夏民族人口还不够,嬴宏还要尽可能的减轻西五省民族融合压力并加快大秦帝国民族融合的速度。
“有塞内往塞外寻发展者,自然也该有塞外往塞内求生存者,因此,也该为塞外,尤其是西五省往塞内来者立定制度。”
“原居塞外之民,有意愿入塞者需向长城关隘守备证明身份并说明目的,经长城关隘守备检查、造册登记再向上呈报,待中央准许文书下达后,入关者应是奴隶身份迁居至关内。”
嬴宏的这项政策看似宽松,实际执行时则是完备。
首先,被发配流放至塞外的参与了六国余孽叛乱和项氏余孽叛乱之乱民早有造册,并且这些人也不是能随便四处走动的。
嬴宏不会让这些人在塞外空闲度日,塞外还有许多适合这些人做的工作,又有专人负责监督看守,这些人再想趁机逃跑甚至混进塞内几乎是不可能呢。
再者,如匈奴人、胡人这些游牧民族之人,即使站在人堆里也能被一眼认出来,若想在未得到嬴宏宽恕之前溜进塞内,简直是痴心妄想。
而且长城关隘守备对这些游牧民族之人深怀仇恨,这些人若敢贸然接近长城关隘,只怕还没等嬴宏知道,这些人就已经被长城关隘守备追杀了。
所以嬴宏的这项政策基本就是对西五省外族之人设定的,尤其是西五省的奴隶。
至于奴隶,虽然塞外的奴隶和塞内的奴隶在阶级名称上一样,但塞内奴隶的生活水平可比塞外的奴隶高得多。
首先就是有四亩地的产出盈利,虽然纳税比较高,也总好过塞外奴隶只累死累活没有任何收入保障吧。
其次,塞内奴隶工作是有供给工资并分配住房的,而且大秦帝国的食堂制度也是按劳力的轻重配给食物,并不是按阶级配给,这就使得起码在工作劳动上,奴隶不会太过劳损。
而且塞内的奴隶只要工作也是能像百姓一样享受到大秦帝国的教育、常规医疗检查、婚葬等社会保障的。
可想而知,如此的差距,对塞外的奴隶会有多大的诱惑力。
不过这般巨大诱惑或许只对塞外奴隶有效,外族国王就有担忧“殿下,小王有问,若按此制度,如果小王等要迁居塞内,也会是以奴隶身份入关吗?”
但世家贵族本身,或者说是转型成的豪族本身还是占据着大量社会资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