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微微一笑,踢了他一脚,声音淡淡的道:“放开神魂,让我烙下印记,从今往后,做我的奴仆……”
“你做梦!想让虎爷听你的?没可能?”
“是嘛,这地方应该还算偏僻,那我就直接搜魂了事……”
叶枫的声音,落在壮汉耳朵中冷入骨髓,让他不由一个激灵,从他做惯了打劫杀人勾当的角度来看,非常清楚,面前年轻人别看说得轻描淡写,只有廖廖几句,但做起事来,绝不会心慈手软。
瞬息之间,壮汉连肠子都快要悔青了。
自己怎么会遇到这么一个狠角色?先天三重,硬吃了自己数棍,居然一点事情没有?
而且听他的意思,懂搜魂,懂的铭刻神魂印记,显然精神力更加是强的不要不要的。
这样的人,怎么会衣衫破败的出现在荒郊野外?
早知道这人这么牛逼,自己就应该有多远跑多远,绝对不应该去招惹啊。
哎……算了算了,好死不如赖活着。
被人搜魂的后果,壮汉尽管没有亲身体验过,那也是道听途说过不说,据说变成傻子还是运气好的,一般都是“砰”一声,脑袋像个西瓜一样直接炸开。
所以,不一会儿之后,这位在方圆百里内小有名气的劫匪虎爷,就一脸苦相的乖乖蹲在了叶枫身边。
微笑着将残存的精神力收回,叶枫脸色比先前苍白了一些。
丹田固然受损严重,可精神力却依旧强悍,不过铭刻神魂印记对叶枫而言还是有些吃力,若不是这壮汉被吓怕了,乖乖的十分配合,能否成功都不一定。
望着蹲在自己面前的漆黑壮汉露出的一脸委屈样子,叶枫一点都没有身为“坏人”的既视感,反而露出一丝坏笑,有一种如释重负般的轻松。
这人生地不熟的,必须得找个带路党啊。
“别这么一幅垂头丧气的晦气样,能跟着本公子,那是你前半身修来的福气……”叶枫道。
他控制壮汉的精神秘术,脱胎于魔宗分支之一的魂元血殿,精妙无比,不但可以直接取走对方小命,还能折磨被控制者的神魂,可以说一旦在对方神魂中铭刻下印记,除非精神强度能反超被控制者,要不然,永无摆脱的可能。
壮汉心中那是将叶枫给臭骂到了十八代之上,可脸上却丝毫不敢露出怨气,唯唯诺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