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三趾鸟妖案

“三男两女,要振兴家族,当然要多生几个,不过听说,老大夭折了”。

怎么死的?没人知道,最合理的推测是上雪山祭祖,红花娇艳,漫山遍野,也许在来之前,有人提醒过他们,花香有毒,可孩子终归是孩子,对新奇的事物无法抗拒,不幸为其所害。

同时为沈家人敲响了丧钟,直到那一刻,他们才彻底明白,自己是什么变的。

小雅很兴奋:“哥,你这么一说就通了,沈家后见儿子变成了怪物,请了胡仙方去看病,却治不好,又怕被人知道,无奈给了他一笔钱,带着老大远走西域”。

所以胡仙方最听不得神医二字,甚至大骂自己狗屁不如。

如果三趾吴女是一根藤,胡沈两家就是藤上的瓜,从沈家后这儿分出去的。

“原来咱俩五百年前就是一家”。

“那你亲戚可多了,四大家族呢……”。

“沈自舟我都不稀罕”。

她似乎安了心,主动靠过来,脸贴着耳朵:“我就认准你了,你就是我哥,不许赖”。

沈家后不惜把儿子送人,也要竭力掩盖这个秘密,自然有他的道理,同益城的居民,大部分是沈鹤鸣攻打什闾城时,带过去的官兵后代,和吴氏族人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如果身边出现了三趾人,怎么能睡得着?。

况且,雪山郎的故事在民间流传甚广,直指沈家后,让一家人如坐针毡。

“所以自从他当上新城主,便千方百计的拉拢人心,想要树立自己的威信,老人们都知道,那时候城外有一群妖怪,尖嘴会飞,每只脚上有三根巨爪,城墙再高也挡不住,为了保护百姓,沈家后险些被它们吃掉……”。

“妖怪?”。

“爷爷说,就是啄死王孙灵的大鸟”。

这些大鸟肯定和三趾吴女有关系,要论起来,弄不好沈家后还得叫人家一声舅舅呢?。

“对,对,我爷爷也怀疑是火烧什闾城时,逃出来的吴氏族人,却有一点想不通,尽管吴氏族人勇猛无比,把沈鹤鸣一连打退了五十里,可他们不会飞呀……”。

或许是变身后的形态,虽然那时候雪山上还没有欢喜花,但沈鹤鸣手里有驭鬼珠,而这个疯子研制驭鬼珠的目的,是想造出一种强大的人肉武器,为己所用。

梅姿夫人的大小神力营里,不都是这种可怕的怪物吗?。

他们为了向沈家复仇,所以攻打同益城,在城外盘踞了十几年,突然有一天,不见了。

再次出现在人们视线中,是和威不媚一起,刺杀了王孙灵,然后又销声匿迹,直到我们遇见红衣人和四百六。

“沈家后因为守城有功,所有人都对他感恩戴德,渐渐没有了风言风语,沈家人也事事小心,万一露出了马脚,他这个城主可就当不下去了”。

为了做到万无一失,甚至对子孙们都隐瞒了真相。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多少年后,沈家出了个胆大妄为的沈如斯,因为一句戏言,怒闯玉砚雪山,现了原形。

“老百姓一下就炸了,不肯善罢甘休,让他们出来给个说法,为啥沈家的后代变成了妖怪,和当年攻城的那些家伙一模一样?”。

这件事闹的沸沸扬扬,影响之大,连万里之遥的都城都知道了,为了平息民愤,委派大员接管了同益城。

沈家人只能上下打点,拿出大把的银子,将此事硬压下来。

“有一个叫沈朝议的,你知道吗?”。

我知道,胡小铃提起过。

“哥,我要是说错了,你别不高兴,按道理来讲,这个人才算是沈鹤鸣正儿八经的后裔,只是受到母亲的牵连,成了叫花子,沈家后看在那一点骨血的情分上,收留了他”。

然而,就是这一念之仁,差点没落得个满门抄斩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