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用手翻开了一个布满荆棘的灌木丛,锋利的木刺深深刺入了我的手指和掌心,温热的血液从伤口流了出来。
但我不管不顾,拖着旧伤复发的腿一瘸一拐的努力前进,心里就像有团火焰在燃烧。
我不是什么好家伙,也从不会和王这样的高洁的存在相提并论,我只是个喜欢欺凌弱小的家伙,我喜欢坐在波哥上狩猎,去猎杀这个丛林里的角兔或是豪猪,看着他们倒在我的枪下痛苦挣扎,然后不紧不慢收割他们的生命。
我就是一个卑鄙无耻的弱小哥布林而已,没有什么崇高的理想,也不懂得什么叫做道义和追求,只是想混吃等死。
是斧头哥救了我。
我抬起头,看着逐渐进入眼前远处的高大城区的墙壁。
斧头哥死了,那样的强者死在一群人类手里。
我还活着,最弱的哥布林狼骑兵还活着。
像我这样没用的哥布林还活着,真是件可笑的事情。
比我更优秀的哥布林狼骑兵们全死了,只有我活着逃了出来。
这样幸运的事情,发生在我这个倒霉了一辈子的哥布林身上,真是好笑。
那时,斧头哥给了我这个腿脚略有残疾的家伙一个狼骑兵的宝贵名额,并信誓旦旦的向王保证,我将会是一名出色的狼骑兵,那是我见过最优秀的狼骑兵。
哈哈哈哈。
我有什么资格和脸去面对、王。
面对独自拦下那些强悍人类而死去的斧头哥大人。
【嘶呼嘶呼…咳咳咳……!】
我擦了一把嘴角,看了看手上的鲜红色唾沫,分不清是我嘴巴里的还是划破的手臂上的。
都是红色的一片。
【可是啊,我不能死啊,我可带着斧头哥大人的愿望来到此地的。】
我努力向前跑,向前跑,终于看到了森林尽头的那束光,跑出了森林,全身已经被荆棘划伤,小腿处森森白骨都已经露了出来。
温暖的阳光洒满了我的全身。
啊…是我这辈子感受过最温暖的阳光。
混蛋总要活到最后的吧。
就带着这样的信念,我终于找到了那高高的城墙,以及那城墙背后的聚落。
——王所在的地方。
【我是狼骑兵0638,杜克,快去带我见王,我有急事禀报。】
我朝天空发出最大的嘶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