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向暖都是和春春联系的多,出版事宜也是春春在和她沟通,除了上次见面会和晶姐通过电话,这还是晶姐第一次主动联系秦向暖。
“秦向暖,方便通电话吗?”
“方便的。”
晶姐的语气有些紧张,搞得秦向暖也不自觉紧绷身体。
“我这次打电话给你就是想问问你,关于影视版权出版的事。之前是星月想买,现在星球也表示了购买意向,就想问问你比较想卖给谁家,毕竟你是创作者,公司还是比较尊重你们的意见的。”
《藏匿喜欢》就是以秦向暖为原型,爆火的那本小说,去年就听春春说公司有意出《藏匿喜欢》的影视版权,她还以为是假的,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秦向暖有些茫然,毕竟她对这些事不太了解,正踌躇着不知怎么开口,又听晶姐在那边耐心解释。
“星月和星球呢都是知名的娱乐公司,他们购买销售版权后大概率会让自己公司艺人去拍,或者和其他公司合资出品。我们对比了一下两家公司,还是觉得星球比较合适。星月虽然也买过很多小说版权,但大多编剧参与较多,导致剧情有很大改变。”
“星球虽说是近几年初露头角的,但背后靠着LP商业前景更不用说,而且他们给作者的话语权很大,可以说就按照小说去拍。因为你的这本《藏匿喜欢》在站内榜单排名前五,所以影视版权大概在四千到五千万,星月呢是想出六千万直接买断,小说收益啊,包括以后的衍生周边什么的,收益都归星月。星球就是四千五百万,买影视版权,后期可能会聘请你跟导演组一直参与拍摄工作。当然,聘请肯定会另有工资的。”
秦向暖有些震惊的不知道怎么说。
这就意味着,她以后会在电视上看到由她小说改编的电视剧?这种感觉真的挺奇妙的。
她思索下,然后决定,“晶姐,您也知道这篇是以我为原型写的,所以我还是希望买到影视版权的一方可以按照原著还原,我不想看到他们顶着我创作的名字却在另一个故事里。如果做不到的话,多少钱我都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