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番外篇:毕业赞礼(二十八)

走出地铁口,又步行十分钟,就来到了第一个案子的案发现场:

赵警官案案发现场,旧运动场。

围栏死死围住了案发现场,周围也少有人烟。

三个人跨过围栏走进案发现场,但这个地方,能被警察找到的线索基本都找过了。

“之前我和东方末已经来过这里了。”蓝天画说。

沙曼寻思了一下:“嗯…赵警官案中,凶手——也就是白金三——勒死了赵警官,没别的了。”

的确,这个案子的手法很简单,看不出协作的痕迹。

了无成果,这真不是个好的开头。她们吧观察的区域放大,发现:

案发现场所在的运动场边缘树丛,向外走十几米就是运动场的外栏,外栏外面有一处很旧的二层建筑。三个人绕到外面去,找到那个二层建筑,并从外置楼梯爬上去。

“咳咳…”沙曼被这个旧建筑的灰尘呛到了:“你们觉得这个地方会有线索吗?”

没想到这个二层建筑的门居然开着,推门就进去了。面对着运动场有几扇窗,其中一扇窗透过树丛几乎可以直接看到案发现场。

而且只有这扇窗户是开着的。

蓝天画弯腰来查看窗台:“这扇窗户的灰尘好像也被蹭掉了一点。”

“所以,最近有人来这庄户附近?”

“大概是的。”

“也许也是像我们这样无关紧要的人吧,毕竟窗门开着,谁都能进来。”

话虽这么说…

百诺用肉眼大致比量了一下:“如果从这个窗口,用手枪射击站在案发现场的赵警官,是可以的。”

“嗯?”

“一般标准手枪的射程在50米左右。”百诺告诉她们两个:“从这个窗口到赵警官站的那个位置,直线距离差不多就是40多米。”

沙曼并不能理解:“但是,赵警官是被勒死的,尸检报告也是这么判定的。”

尸体上但凡有个弹孔,别说尸检报告,是个人都看得出来。

百诺盯着这个窗口看了一会儿:“…也是。白金三应该也弄不到枪。他又不是叶轻,背靠龙氏集团。”

叶轻执行龙氏集团的任务,当然弄得到枪。

蓝天画也联想到:“话说,其实,劫车案和赵警官案发生在同一天晚上,对吧?”

赵警官案是隔了一天之后才被人发现的。其实他和劫车案发生在同一晚上,大概相隔一两个小时。

嗯…

联想很多,但还是没有什么实际进展。

而警局那边,徐若菲、余淮还有苏泽仍旧采用了笨办法:肉眼查监控。从赵警官案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中,徐若菲凭借眼尖,发现了一辆熟悉的车:

“那辆车是白金三的车吧?”

余淮把照片切大,然后对比白金三资料中的财产信息:“同型号同车牌,没错。”

这辆车出现在运动场附近时,刚好是法医判定的赵警官死亡时间内。

“跟着这个车找监控,看看能不能揪出这辆车原先走过哪里。”

“徐若菲,这可是个大工程。”余淮抱怨。徐若菲站在旁边刚指挥不做,他和苏泽操作电脑的手都要磨出火花了。

当然,抱怨归抱怨,该查还是要查。费了很大功夫推倒这辆车可能走的路线,并查询沿途监控,最终发现,这辆车在来赵警官案案发现场之前,曾在枫树公园的停车场呆了很久。

这可是枫树公园可是叶轻案现场啊。

虽然很巧,但也没有什么合理解释。徐若菲也琢磨不明白,只能说:“我们再去查查张主编案吧。”

而与此同时,百诺、蓝天画和沙曼也到达了张主编案的案发现场,也就是那个施工地。

“张主编案的作案手法是用施工地的锤子打晕了张主编,因失血过多,张主编死亡。

江保安表示,张主编进入案发现场之后,当天晚上8:40保安室门口晃过一个人影,应该是张主编约的人。8:50又晃过一个人影,江保安进去查看,没有发现凶手,也没有发现被丢进坑里的张主编。凶手可能在8:50便离开了。

小主,

所以案发时间是当天晚上8:40到8:50。从案发现场痕迹判断,凶手大致是女性。”

也就是白金三的那个女性共犯。

今天的天气真是阴云密布,好在三个人手里全都有伞。蓝天画环顾这四周的寂静,说:“百诺,要不我们提前订个车吧?这里看上去很难打车,又离地铁站很远…”

确实,这里几乎没有什么车经过。

沙曼也同样注意到这点:“你们觉得,凶手杀完人之后,是怎么离开这里的呢?总不能是步行,凶手可敲破了张主编的脑袋,估计喷一身血。除非她在工地换了衣服…”

“也许,白金三开车接了她。”蓝天画说。

百诺对蓝天画的这个推测表示了赞成:“很有可能。”

而在警局,费劲扒拉翻了一堆视频的徐若菲余淮和苏泽也找到了张主编案当天晚上,白金三的车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

但这次他们没能顺着监控,查到这辆车这天晚上之前去过哪里。因为沿线的一些监控太旧了。

余淮说:“可白金三的车到达案发现场附近时,已经9点了。”案发时间在8:40到8:50嘛。

“应该是来接那个女性凶手。”苏泽说。

徐若菲眯着眼睛思考:那,那个女性凶手是怎么到案发现场的呢?公共交通工具都有风险不是吗?

相隔几公里之外,百诺她们又来到了第三个案发现场:沈医生案的医院后面。

这个案子是让百诺疑点最多的一个案子:

“沈医生因为恐吓信下楼之后,被偷袭,用电击棒电晕。随后被凶手用枕头憋死。

为什么要用这个作案手法呢?明明勒死他会更快,更便捷。这里附近是闹市区,虽然有树木遮挡,但万一有人到来…”

之前小孟警官说,用枕头憋死和用绳子勒死,他们的区别在于前者更省力。但是一般人都有力气用绳子把别人勒死。

“除非是力气很小的女性、孩童,或者是残疾人。”

沙曼脱口而出:“所以这个案子的凶手也是那个女性共犯呗。她的特征是手小、力气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