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对孝道看得极重,替父杀人究竟如何如理,州县官员不敢擅自作主,将此案逐级报到了宪宗那里。
宪宗批复:“按《礼经》讲,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依律法论,杀人者偿命。礼与法都是关乎教化的大事,出现这样的不同,应当充分论证。着尚书省在征求大家意见基础上,拿出处置办法!”
职方员外郎韩愈认为:“律法中没有替父杀人的处置办法,并不是有所缺失。而是如果明确不许复仇,会伤及孝子之心,违背先圣教诲;如果准许复仇,又会开启滥杀之门,到时无法禁止。因此圣人宁肯不设此类条文,用意是由执政者综合法官判决和人情伦理酌情处理。”
最后经过商议,宪宗下达敕书,将梁悦责打一百杖,流放循州!
类似案件不要说放到古代,即便是在现代社会也是一个极难处理的案件,宪宗君臣的判决无疑是个很好示范!
弓箭库使刘希光收受羽林大将军孙踌两万缗钱,替他求取节度使,结果遭人检举告发,刘希光被赐死。此事牵扯到宪宗身边的当红权阉吐突承璀,宪宗将其外调为淮南监军。为了以示无私,他叫来曾当面陈述吐突承璀恶行的李绛,略显得意的说:“朕将承璀打发出了朝堂,这事做得怎样!”
李绛赞叹道:“臣等确实没料到陛下能这么做!”
宪宗道:“他不过是个家奴罢了,因他侍候朕的时间长,朕才对他较为宽容。假如他违反律法,朕收拾他就像拿掉一根毛发那么简单!”
宪宗嘴上说得好听,实际上也不过是高高拿起、轻轻放下,淮南监军与节度使权力相近,无非是离开长安一段时间避避谏官风头罢了!
但不管怎么说,宪宗能拿自己人开刀,仅凭这一点就比德宗强出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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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本已完结,太子通事舍人李涉偏要自作聪明,上了一封奏疏,声称吐突承璀有功,刘希光无罪。且吐突承璀是皇上的亲近心腹,不应将他抛弃在外。
他的这一做法很好理解,无非是想在宪宗面前以示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