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京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兼任京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祁同伟自然是主持全面工作,对业务和队伍建设负总责,联络市检察院和市法院。
京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贺小春协助局长主持工作,负责分管经保处、文保处、政保处、法制处和劳教办等单位。
京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清泉,分管经侦支队、监所管理支队、信息通信处和禁毒支队。
京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斌,分管刑侦局、城警支队、水警支队同时协助局长祁同伟处理消防支队事务。
京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聂正(聂政委这时候才有名字),兼任水镜分局局长,分管高新区,经发区,公交和地铁分局。
京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安业,主要管理出入境处、警学会、工会。
京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大海,市维稳办副主任,主要负责维稳和综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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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的名字在文件的后一页,镜头没拍到,下回再介绍吧,他们的分工没有改变,上面的都是有变化的人。
祁同伟没有让空降的干部当政治部主任,或者分管重要的业务科室,原先李安业是明确政治部主任的岗位的,不过被祁同伟做了手脚,改成了普通党委委员,副局长。
这样就足够他来做手脚,因为内部分工是局长自己的事情,和两个副书记商量好就行,两个副书记都是他亲手提拔的,也就是祁同伟自己说了算。
现在二人的分工都是相对务虚的工作,十分难以出成绩,在公安局这样的业务单位里,如果没有掌握重要的业务部门或者下属分局,手底下有实打实拿枪干活的干警。
那他们也就这个党委委员副局长的名头好听而已,虽然有重大事项的投票权,但是并不受一把手祁同伟重视的他们,这个名头根本没什么用。
如果按职务含权量计算的话,他们的实权还比不上下面分局的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