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解释的情况发生了:他的角开始放出粉红色的光芒。虽然亮度比不上太阳光,但还是足以让我辨认出来。
“好吧,”我当时大概是这么说的。“我们不想伤害你,你没必要跑开。”
“如果没有一条混账狗正咬着我的脖子,我可能还会信你。”
我让汉把他放开,我都担心这条狗不会服从我的命令。他照做了,向后一跃,稳稳落到地上。但他还是站在我和那只雄驹之间不停咆哮,直到独角兽的角不再发光,他才闭嘴。他当时好像又问了什么蠢话,反正我的回答还是比较友善的。
他没再逃跑。我了解到他的名字叫乔瑟夫·金博尔,但没从他身上得到更多信息。我觉得他的社交能力不足。仅仅几周,一个人的社交能力就能退化成这样吗?
我告诉他别处还有一个幸存者,正和我住在一栋有太阳能和储备水源的房子里,后院还养着鸡。我们肯定非常希望他能过来和我们一起住,或者至少住在我们附近。
但乔瑟夫不是个容易被说服的人。他之前似乎被周围的流浪狗困住了,因此他从未有机会远离他的小区。他说没有魔法作为自卫手段的话他早就完蛋了。
魔法?对,他是这么说的。对,我也觉得这愚不可及。当然,我没和他这么说。由于被我的狗袭击,他对我的第一印象已经够差的了,我不想把情况弄得更糟。
乔瑟夫……我可以就叫他乔吗?当然可以,反正他又没在身边偷听。乔向我展示了他的“魔法”。他悬浮起附近的一个长凳,把它抬过护栏丢进水池里,溅起一阵水花,全程碰都没碰它。
是,你没看错。不用实际触碰,他就能悬浮起一个长凳,就像X战警第三部里发了疯想要杀死每一个人的那个女孩(指琴葛蕾,俗称凤凰女)。只不过他浮起的物体周围有粉色的微光,看来是他的角在起作用。那个长凳并不重,但从至少十英尺之外他都能操控它。
啧啧,越说越多了。我应该把字体调小到勉强才能看清的地步,否则占的页数就太多了。就算我不事无巨细地记录一切,用不了一年这本书可能也会被用完。更别提……现在有多晚了……我开始困了。如果我继续强迫自己保持清醒来口述这篇日志,可能我就会弄错什么。毕竟我要记录的细节太多了,比如那些我发现的图案到底是不是他弄的?如果不是,那他知不知道它们是什么东西?算了,明天再说吧。再强迫自己写下去肯定会出岔子的。
明天我会把它写完。
—A
PS:这是乔。我试着加了些颜色,这样你能看得清楚些。
作者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