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月21日——24日

2015年6月21日:

[字体丑陋且奇大无比]

亲爱的日志,

她还没醒。

2015年6月22日:

亲爱的日志,

新来的小马还是没醒。前两天我们基本上是全天照看她。这几乎已经变成我们的惯例。但现在情况很明显,她不会自己无缘无故的死去,所以我们就没必要再全天24小时盯着她了,我们也实在没那么多人手。现实一点吧,就算能有谁陪着她也不会造成生死之别,对吧?我们都不是受过训练的医生,连急救医师都不是,就更别提什么专业的创伤外科医生了。我们能做的也只不过是陪伴着她,让她醒来时不是独自一马。

也许她再也不会醒来。我们给她喂了蜂蜜和水促进她身体康复,每天我和阴天还帮她清洁身体(乔恶心得帮不了忙)。似乎他不是因为厌恶她身上的伤口而不愿帮忙,至少不是主要原因。当(他们以为)我不在身边的时候,我听见他为这件事和阴天争辩。好吧,用“争辩”这个词形容阴天的反应可能有点太轻了。

“她看着恢复的不错,没感染。你去碰她没问题的。”

“她根本就恢复不了,我知道。她这是永久性残疾。”

“你知道我也没有角。”

“额,对……但你有翅膀。显然你不会再有根角。”

“那你难道是说孤日是只残疾马吗?”这个丫头,你爱和他说什么就说什么吧,反正我是再也听不下去了。我不想听他说出我早就知道的事实。我就是个残废,就和那只独角兽一样,既不会飞也不会魔法。我们还能有什么用?

哦对了,我好像还没跟你说过这件事。阴云遮天想出了“适合”我和乔瑟夫的名字,还好她只把它们当做外号(我很欣慰她谈重要的事情时还是会用我的真名。)她说由于她不止一次听见我“写”日志,她觉得我的名字应该叫“孤独终日(Lonely Day)”。她说这个名字会“一直等待着我,直到我去接受它”,那它可是要等到地老天荒了。我会把这个名字和“不穿衣服”以及“在屁股上长出所有人都能看见的标记”等想法一起扔进墙角的垃圾桶里去。

另外谁知道呢?那只独角兽也许还是有机会的嘛!毕竟似乎有角就有魔法。也许她剩下的那点角依然足以让她能使用一点魔法。也许她的角还能长回来。只有我绝不可能掌握任何魔法。

我这不是想说我在那个……世界看见的普通小马没用。它们似乎能完成任何艰苦工作,种庄稼好得像撒了金坷垃。要么是他们真有金坷垃,要么就是他们的转基因技术比我们还高。要真是这样还是算了吧。而且我觉得既然现在的小马数量屈指可数,我们其实也没必要种小麦种得一株更比五株强。而且实在不行小马也能吃草,对吧?额,算了,这个就算了。我这匹小马内心依然是人类。

我们的假期以悲剧结尾,真惨,不过你早就知道了。阴天开始做奶酪,但其实加州原先有几家做奶酪的老厂子,在这座城市里就有几间小作坊。我意识到她弄来那些动物的举动是越来越正确了,虽然我依旧不同意以后搬家时把它们一起带上的主意。

住的时间越久,我越觉得我们别无选择,必须搬离此地。就算我们能把柏油路改造成农田,这里的土地也太干旱。我们没有水利设施,没办法把沙漠再次改造成天堂。得再发展多少世纪,我们才能再次开展类似这样的公共基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