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长说着看看琉璃灯里的蜡烛火苗,感觉别扭,灯心太长了,打弯,火苗就乱动。
朱闻天抽出两只签子,像用筷子一般,伸进灯里把灯心给剪掉头,随手他把签子递给朱标:“擦,嗯!嘿嘿嘿嘿!”
朱标用自己的绢帕把签子前面的黑灰给擦掉:“收好,昨天午后吃饭时有只大耗子,要是你在就能一下子飞死了。”
“哎!”朱闻天收起签子。
他没错,因为就太子朱标手上的绢帕最便宜,下丘村的人穿一身华丽的衣服。
“憨憨,下次你自己带绢帕,我给你准备几个也行。”朱标觉得吃亏了。
“带,在,哎!”朱闻天拿出他自己的干净绢帕给朱标看。
朱标:“……”
……
与往常一样,歌舞表演开始,大臣们互相之间聊着天。
下丘村的人呆在桥上,点了不少蚊香。
里长与朱闻天依旧被喊到朱元璋的近前,不过这回朱闻天的小伙伴们也跟着过去。
其他的孩子还小,怕说错话,继续留在桥上。
小丫头等人自己带烤炉,烤小串儿,不吃那个大签子穿着烤往下削肉的。
说白了他们边穿边烤,把竹签子用水泡,再穿上腌制好的肉,交给烤的同伴。
否则只能用扇子扇风,不然那个竹签子会烤断。
扇是正常的,现在会让灰大,不是适合。
他们穿的串儿主要为后面的女眷和孩子提供,孩子吃的肉串要嫩,偏甜。
肥一点不怕,小孩子很能吃肥肉,嚼得满嘴流油也不腻味。
不过不能给宝宝吃那么多的肥肉,那就把瘦肉给打散了,做手打肉丸的时候需要一边打一边上劲,让丸子紧实,一般是朝一个方向绞劲。
给宝宝做的时候就打乱它,手法问题,很简单。
这样的肉加点淀粉维持住,再烤一烤,就成了吃的时候松散,又都是瘦肉好嚼的烤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