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内丝想:
面前这男人被称呼为“公爵”…且连皇帝都这样重视他,还这样低声下气的恳求,说明,他的身份和地位真的很高。
如果傍上了他,让他爱上自己,是否就不会再受欺负了呢?
更何况这年轻的男人相貌崇高,比恶心的老皇帝不知道优秀了多少倍。
哦,请原谅伊内丝用“崇高”这个词语来形容一个人类,她发誓,绝不是她空空如也的大脑作祟。“崇高”这个词用在这青年身上是极为贴切的,因为哪怕这青年是个人类,也让伊内丝发自内心的觉得他有一种超脱于其他人类的气质。
这种气质或许包含了平静温和的眼神、体贴的动作、谦和的自称与说话方式。
此时的伊内丝还不明白这种让她舒服的气质叫做尊重,她只是带着目的性,野心勃勃地露出自己偷偷练习过许多次的动人微笑,将自己的手搭在男人的手上借力站起身来,提起裙子行了一个礼,“伊内丝,我叫伊内丝。尊敬的公爵阁下,伊内斯正是我的名字。”
她的指尖在两人双手交叠的那一瞬间不留痕迹地在男人戴着黑色皮质手套的掌心暧昧地划了一个圈。男人却恍若无觉,礼貌地收回手,对她进行由衷的夸赞,“很美的名字。”
伊内丝疑惑地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招式不管用。
也许换个人来,肯定就要想德克斯托尔真真切切是个古板守礼的绅士,或是道貌岸然,甚至是个性冷淡阳痿男。
噢,别说笑了,伊内丝是个蠢女孩儿,她想不出这类其他的原因,也拒绝承认是自己的魅力不足。她以色示人的母亲没有更多的东西能教给她,父亲也不管她,来当奴隶也就只是靠母亲教给她的东西才勉强过上了好一些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