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在秦朝还是作为药材来使用,只是在医学研究时,被赢今歌发现了,哎哟,这东西解腻啊!全当药材可惜了。

为此,赢今歌还打算种个茶庄,茶树可以在山坡上种植,不占用耕地面积,已经让人着手了。

炒茶的茶香,令几人喝了后,都觉得……不愧是公主,比他们会享受。

午饭时,他们也感受到了什么叫做铁锅的魅力,炒出来的肉香味儿,比自己以往吃得都要好。

还尝到了关于猪肉的味道,没有腥臊味儿,确实肉香十足。

就冲着这个伙食,他们就一定要留下来。

“对了,公主殿下,您不是说,要将那些山匪送到骊山陵墓去吗?我们一起将他们押送过去。”樊哙特别主动的揽事情。

只要公主殿下答应了,就代表已经同意他们当下属了。

樊哙只是一个屠夫,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还有这一天?

他当然得积极表现留下来,然后转过头看向了自己几位弟兄, “你们觉得,是不是该帮忙!”

其他几个正在跟他们的上司聊天中,毕竟公主没见过他们,可能在谁的口中听说过自己,不在公主面前表现一下,怎么留下来?

可惜,樊哙没有这种脑筋,他本来就不是动脑型人物。

嘿嘿,第一时间就想用自己的方式来表现自己的长处,他真聪明。

“当然可以,你们初次来咸阳,还可以在咸阳走一走,对了,你们也没有落脚的地方,我给你们准备了屋子……”赢今歌也不介意,毕竟初次来咸阳,总会有些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