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彧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个檀木小匣子,一尺来长,三指宽,打开之后,里头放着一根笔直的木棍,只有小拇指粗细,表面光滑,通体漆黑,上面还绘着金色的线条,雕出了各色花鸟虫鱼,栩栩如生,精美异常。
燕摇春起初没看出来这是什么东西,你说像笛子和箫吧?它太细了,像筷子吧?它又只有一根,除了好看点,似乎没有别的用途了。
就在她这么想的时候,楚彧拿起了那根木棍儿,燕摇春忽然发现,其中的一端居然是尖的,这东西,有点眼熟啊……
紧接着,楚彧道:“这便是铅笔了,奉舆局才送来的。”
燕摇春大受震撼,再看那根花里胡哨的小木棍儿,眼神都不一样了,乖乖,她小时候用的铅笔两毛钱一支,从没想过这东西还能做成高逼格的工艺品。
燕摇春诚心请教道:“这上面的描金,真是黄金?”
“金粉罢了,宫中匠人喜好浮夸,”楚彧端详着那笔尖,道:“这铅笔确实奇巧,不需要蘸墨,落笔即可成书,而且免去了湿墨未干,污染纸张的问题,制作也简单,其成本远低于笔墨,只可惜线条过细了。”
燕摇春仔细一看,那笔尖已经是加粗型号了,遂道:“细一点不好么?字小点儿,也更能节省纸张。”
“不一定,”楚彧摇首,见燕摇春面露疑惑,解释道:“朝中的大臣们,几乎人人都有眼疾,若是在白天开着窗,光线尚可,一旦到了晚上,点灯熬油,字若是太小,就什么都看不清了,纵然是我,也是如此。”
近视?燕摇春心念一动,看向楚彧的眼睛,那是一双标准的瑞凤眼,很好看,眼珠还带着一点深灰,是很温柔的颜色。
楚彧也不避让躲闪,随便她观察,最后倒是燕摇春有些不好意思了,移开视线,道:“你也会看不清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