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策划。”
霍烟递来一个牛皮纸袋子,“包括人物背景、项链的设计灵感、宣传语,你都看一下。”
蓝苏接过,绕开封皮的绳子,将那十几页后的文件掏出来。
“好。”
她看东西的姿势很奇怪,喜欢凑很近。身体缩在沙发上,手肘夹在身体两侧,双膝并拢,脚尖微微掂起,用大腿拖着文件,头埋得低低的,恨不得缩成一个球。
霍烟看在眼里,眉毛渐渐拧出一个浅川,怀疑这人上辈子是蚯蚓。
后来她才知道,这是古董行业惯有的毛病,喜欢把脸贴上去,将物体表面的纹路甚至是纤维绒毛都看得一清二楚。一辨真伪,二辨年代。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没人告诉过蓝苏,她看书的姿势很奇怪。
没人教她。
她是孤儿。
当她一门心思研究这条项链的设计灵感时,头顶突然传来霍烟的声音:
“认字么?”
蓝苏顿了一下,将这三个字从左耳穿到右耳,又从右耳穿到左耳,从中解读到一丝侮辱。
抬头:“当然。”
但当这三个字第二次从左耳穿进时,她猛然想起自己的身份——一个从10岁就昏迷成为植物人的病弱千金。
霍烟配合着点了下头,又问:“学到几年级?”
蓝苏回答:“五年级。”
这倒是实话。被蓝家捡到的时候,她9岁,刚好上5年级。
后来蓝家为了把她培养成打手,没再继续接受教育。只是她自己跟着网上的教学课偷偷念了一段时间,又学了一些英语。
“艾厘。”
霍烟体贴地叫来家政,做了生平最善良的一个决定,“去书房,把新华字典拿来。”
蓝苏咬牙切齿,想说她好歹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什么时候用过新华字典?一个破策划而已,怎么就要用字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