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雨欣然同意,点头道:“走,去看看。”
炮坊旁边的试炮场上,陈雨端详着新鲜出炉的青铜小炮,满意地点头:“这种炮的大小很适合陆地野战,重量和性能如何?”
公沙·德西劳解释:“经过反复试验,最终把炮的口径定为4.6英寸左右,炮管长度33英寸,发射9磅左右的实心弹——当然它的主要用途是曲射方式发射榴弹,直射实心弹的有效射程不超过700码,而榴弹可以达到900码的有效射程——最重要的改进在于,这样短小精干的炮身设计,重量控制达到了阁下的要求——除去炮架等辅助设备,炮身自重只有220磅!”
220磅,也就是100公斤左右!陈雨乐得合不拢嘴:“这才是陆战用的神器啊!作为步兵支援武器再合适不过了。”
至于实心弹600多米的射程、榴弹800多米的射程劣势完全被他忽略了,在对手没有性能相当的火炮的前提下,拥有这样机动性的火炮的优势就是压倒性的,至于大炮对射,还是交给其他大口径的火炮吧,至少后者在目前的军队规模下并非急需的武器。
德西劳提醒:“虽然这种小炮的炮弹磅数接近12磅炮,但是炮弹的速度和穿透力还不如6磅炮,这点是必须注意的。”
陈雨摆摆手:“这都不是事,长矛和匕首都能杀人,能干掉敌人就行了,数量多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这种差距,蚂蚁还能咬死大象呢。再说了,6磅炮800多磅的重量,在野战中实在太过笨重,我宁愿用这种更轻便的小炮武装部队,哪怕它的威力略逊一筹。”
在陈雨看来,在古代糟糕的道路环境下,加上以骡马为主的运输手段极其原始,轻量化和机动性才是一种火炮是否优秀首要的衡量标准,炮口初速和射程等参数只能做适度的牺牲。
他的这种观念很大程度上是来自对抗日战争等战争的理解。抗战期间,因为类似的原因,日军使用率最高的是更为轻便的九二式步兵炮和九七式迫击炮,至于四一式山炮、九十式野炮等重型火炮仅用于大规模会战或者攻城战。其中,九二式步兵炮是侵华日军自认为“最理想”的步兵营支援武器,该炮为70毫米口径,全重仅212公斤,对运输要求低,既可畜力或人力拖曳前进,也可分解运输,对步兵大队的作战行动可提供较及时、准确、有效的支援;炮身矮小,易于藏身,可隐蔽部署在距作战目标较近的地点,突然、猛烈地压制目标;结构简单,便于使用和维护。
当然,陈雨并不知道,德西劳在自己的授意下打造出来的这种小炮,在参数上已经很接近18世纪法军的12磅山地榴弹炮,这种一头骡子就能驮着走、分解之后人也可以扛着跑的野战神器直到19世纪还在美国南北战争中大放异彩。这样的巧合,只能说明相同的设计理念导致武器最后殊途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