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5章 变成了鲁迅笔下的“狂人”,《局外人》一定要证明意义

到了这里就引出了一个问题,默尔索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为什么在奔丧的途中他想要立刻见到自己的妈妈,但是抵达之后却没有选择看最后一眼呢?

为什么在葬礼的第二天他就去和自己的女朋友约会,然而等女友问他是否真爱对自己的时候,他又说可能并不爱她呢?

我们可以想象这么一个场景:

大多数人站在十字路口,站在红路灯路口时都曾幻想过你自己向前一步,然后被汽车带走生命的场景。

这种幻想可能来自于好奇心的驱使,只不过求生的本能压制了这种幻想。

然而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的好奇心战胜了本能,然后被汽车带走了生命,那么我们应该怎么解释他的死亡呢?

可能到了第二天有人找到了被公司辞退的消息,然后我们会说他的死亡可能是因为他对生活失去了希望,这种解释符合我们的逻辑,然而对于当事人来说这却是一种毫无逻辑的解读。

“人怎么可能因为区区好奇心就……”有人下意识想反驳,认为这种人要么就是纯纯**。

唯一“正常”且“符合”现实的就是,对方肯定遇到什么困难,所以对生活充满失望最后自杀。

人类在认识这个世界时,必须要为这个世界上发生的现象找到一种符合逻辑的解释,附加上一种意义。

于是像默尔索这样,只关注现象于本身,而忽略这种意义的人就成为了众人眼中的“局外人”。

《局外人》这篇小说第二个重要情节描述的是一场审判的过程,起因是默尔索为了帮助邻居雷蒙枪杀了一名阿拉伯人,在这场对峙中阿拉伯人拔出了自己口袋中的匕首。

默尔索贝头顶的太阳晒得头晕眼花,太阳所反射的刀光让他感觉到了威胁,于是他就枪杀了阿拉伯人,并且在此后又补了死枪。

其实在当时的社会中,这算是一种自卫的做法。

小主,

如果默尔索能够在法庭之上找出一个合适的开枪理由,然后声泪俱下地表达忏悔,那他可能就会被免于死刑。

但是当法庭询问他为什么开枪,为什么在开了一枪之后停顿下来又连开四枪的时候,默尔索想的却是“那一天火红的沙滩又一次显现在我的眼前,我似乎又感到自己的额头正被太阳炙烤着。”

因为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无数遍的叙述案发经过,所以当法官询问默尔索“是否对自己的罪行感到后悔时”,他的回答却是:“与其说是悔恨,倒不如说是某种厌烦。”

因为默尔索没有说出合适的理由,没有表现出充分的悔意,所以法庭就认定默尔索是一个完全没有人性的杀手。

那应该怎么证明摩尔数是一个没有人性的杀手呢?

法庭找来了许多的人证,试图通过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所表现出的麻木不仁,以此来证明默尔索的生性凉薄。

如果能够证明默尔索没有人性,那就有了合适的杀人动机,从这时起法庭的判决不再关注于案件本身,甚至不再关注于默尔索本人,而是想要借当事人的经历来判断出此人的秉性。

事实上我们在生活中想要审判一个人时,也常常会拿他过往的举动来进行论证。

很快法庭就通过大量的人证,证明了默尔索在母亲葬礼上的无情,但是默尔索真的无情吗?

当默尔索的辩护律师询问他在母亲出事的当天,是否感觉到痛苦的时候,默尔索是这样回复的:“安葬妈妈的那天,我太累了,也非常困,以至于我根本没有意识到周遭发生的事。”

“我能肯定的是,我更希望妈妈没有死。”

律师询问他:“那是不是可以说,你在葬礼葬礼那天,刻意控制了自己本能的情绪呢?”

默尔索说:“不能,因为那不是真的。”

默尔索爱他的母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