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四章 要剪萑苻靖一方 (二)

杨奎听到此处,已是惊的心中乱成一团,额前冒出密密的一层油汗。根据《大清律》的规定,凡是涉及强盗、人命、造反等重大案件,主犯或从犯再三详究,仍不吐实情者,夹棍伺候。

后世某位作家写过一本叫《檀香刑》,不过正史上并无记载,很可能是作者演绎。不过清代的夹棍还有个叫法,被称作“檀木靴”。

这玩意使用的时候并非像后世影视剧里演的那样,只用三根大木棒穿好绳子夹压脚踝,犯人就哭天喊地什么都招。

真实的夹棍,一般用杨木或柳木制成,长三尺,中间贯穿铁链。使用时要先将棍直竖,由一人扶着,然后将犯人的双脚放在中间,随即束紧三道绳子,再用一根木棒压在脚后,使犯人不得动弹。而后,一名差役会手持一根长三尺四寸的硬木杠,立在犯人的胫骨上,用木锤猛敲。用不了多少下,骨头就会粉碎性骨折。如果想增加犯人的痛苦,还会将石屑放在夹棍之间,稍一用力拉扯,犯人便会痛苦异常。一般只要用了这一招,没人扛得过去,绝对有问必答,有供必招。

不过杨奎也很明白,自己干下的事,只要开口说出一件,就由不得一窝儿全兜出来,千里长堤溃于蚁穴,再也不可收拾。于是他想了想,抬起头看了曹贵福一眼,又低下头叹息道:“小人冤枉,那些东西原本都是捡来的,既然有人来认,自然还了就是,与小人何干?”

曹贵福听了不禁大怒,却也不好发作。之后他又陆续提审了另外的十几名乞丐,全是一问三不知,逼急了说出的话和杨奎说的都一样。

这之后郭玉一脸郁闷的来找他,说找了几家城内的苦主,也让辨认了那些赃物,却没有一样是他们的。

曹贵福知道这事难办了。于是乎,他便带着郭玉去了签押房求见李弼,将情况说了,能不能上夹棍,得让这位主官拿主意。

李弼听了也很头疼,要知道根据明清时代的习惯法,办案无佐证不可用刑。杨奎非说东西是捡来的,所以也算不得实证。连满清都有个慎刑的精神,北海镇自然更不能一上来就用酷刑。

“唉!也不知道治安警署那些狠人是怎么审案的,听说落进他们手里的,没有不招的。可他们用刑过后都是身体完好,只是精神看上去饱受摧残。”

李弼在屋里来回溜达了几圈,凝思苦想了半晌,突然想起了以前在甘肃任上听到的一桩案子,于是兴奋的一攥拳头,对曹贵福和郭玉二人道:“本官有个主意,你们这样”

夜幕降临时分,一众关押在牢房内的乞丐正在得意洋洋的臭屁,突然门外来人,将杨奎带了出去。等到了典狱的公事房,杨奎不由一愣。只见屋内烛火通明,曹贵福端坐在桌案后,脸上带着几丝玩味的笑容,身边还坐着一人,面前放着一沓白纸。在桌案前的两张长条凳上,还放着一副门板。在靠墙的位置,一溜摆了几桶水。此外还有三个身材魁梧的士兵。

“杨奎,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如实交待,上法场的时候保证让你少受点罪。”

“.”

见对方还是不说话,曹贵福便点了点头。郭玉笑嘻嘻的上前去掉了杨奎的枷板,几个北海兵扑上来就将杨奎按在了那张门板上,随后就用绳子布带将他的手脚和头部都绑的死死的,难动分毫。

杨奎大惊,知道这是要动刑,还不等他多想,一个北海军士兵伸手一捏他下巴,随即就将一个铁皮制成的油漏斗嘴塞进了嘴里,然后用如同铁钳般的大手死死按住。此时郭玉提了一桶水过来,用葫芦瓢舀起满满一瓢,顺着漏斗就倒了进去。

杨奎的鼻翼不住的呼扇,额头青筋暴露,做好了抵抗的准备,可谁知郭玉将水的流速控制的很慢,所以也没怎么呛着,一瓢水转眼就进了肚。他心说就这?算个屁啊!

然而此时郭玉又舀了一瓢,等他给喝了,继续又来了一瓢。如此往复,只过了一顿饭的工夫,一桶水都进了杨奎的肚子

当杨奎喝到第三桶水时,他再也喝不下去了,肚子鼓的老高,就跟身怀六甲似的。他拼命挣扎想不喝,奈何那三个北海军士兵力气极大,郭玉灌水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终于,当第三桶水被灌进去后,杨奎再也顶不住了,他大叫道:“俺招!俺全招!”

在之后的时间里,杨奎吞吞吐吐的交待了之前犯下的所有案件,具体到每一次的时间、遇害者的姓名、埋尸地点、当时有同党何人,一直说到了四更天。负责记录的人写了一张又一张,最后竟然写了满满一摞。

到了第二天上午,宁海州和海阳两个县的的北海军迅速出动,按照杨奎的交代,分别在二十六处地点起出了三十一具尸首,现场见者无不骇然。

消息一出,顿时轰动了整个登州府。李弼有心宣传,于是曹贵福和郭玉二人俨然有了“神捕”之名,那些事主的家属纷纷带着礼物上门道谢。不过二人因为入职时的那番警告,一样财物都没敢收,只说自己为北海镇效力,办案抓贼都是份内,当不得谢。于是这些苦主们又找人做了一块匾,敲锣打鼓的来到了军管会的门外,直呼青天大老爷。

十几天后,连满清治下的登州府也听说了此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