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人伦道德

我特别烦,那些社会中的不良现象,老不尊,少不敬,中间败人伦道德。

这个故事同样发生在 16 号老号子里。这里有一个身穿囚服、编号为 29 的人,名叫王志,罪名是强奸罪。王志已经在这里待了半年之久,但由于我来得比较晚,对于他们如何折磨强奸犯并不清楚。

不过,我们应该明白,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所谓的“强奸”并不能被严格定义为真正的强奸行为。

例如之前提到过的那个高中生的故事,未满十六岁的少女,无论是否自愿,只要发生性关系就会被判定为强奸。

此外,如果网友或陌生人之间发生关系后没有给予报酬,也可能被视为强奸。

比如,熟人强奸,这是最常见的强奸类型之一,涉及受害者认识攻击者的情况。攻击者可能是受害者的朋友、同事、邻居或伴侣。

恋爱关系内的强奸,强奸发生在约会或恋爱关系中。即使双方之前有过性关系,如果在某次特定的互动中未获得同意,也可能构成强奸,或者半推半就,也视为强奸。只是原告被告成立的问题!

酒精或药物相关的强奸,在这种情况下,攻击者可能会使用酒精或药物来削弱受害者的反抗能力,使其无法给出有效的同意,通俗叫做迷奸。

强权强奸,这种类型的强奸涉及攻击者利用其在社会、经济或职业上的权力地位来强迫受害者发生性关系,或者叫做骚扰,这样的最可怕,很多人,因为利益,或者不敢得罪权利,只能忍气吞声!

非礼强奸,这种情况下,受害者被他们不认识的人攻击并强奸,等于暴力强奸的意思吧!

婚内强奸,尽管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婚内强奸曾经不被视为犯罪,但现在越来越多的法律认识到即使在婚姻关系中,未经同意的性行为也是犯罪,叫做什么违背妇女意志,这个在新闻上出现多次,不要以为我是瞎写!

对未成年人的性侵,这是对未成年人进行的性侵犯,无论是否涉及身体接触,都被视为严重的犯罪行为。

群体性侵,这种情况下,多个攻击者同时对一个受害者进行性侵犯。不论被攻击者是否同意,都可以被认作强奸,

这些情况使得对强奸罪行的界定变得复杂而模糊。

好的,接下来让我们继续讲述王志的故事吧。

王志从小与同叔家的哥哥一同成长,两人关系亲密无间。

然而,由于哥哥年长他三岁,所以哥哥毕业后很快就进入城市开始闯荡。凭借着诚实守信、勤劳肯干以及宽厚善良的品性,哥哥在城里做起生意来如鱼得水,生意越做越大。

随着时间推移,哥哥在城里站稳了脚跟,购置了房产并迎娶了媳妇,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而王志毕业后却陷入了困境,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机会。他心高气傲,总是觉得自己能胜任更好的职位,但现实却让他四处碰壁。

就这样,王志在家里闲逛了整整三年,无所事事。终于,到了年底,哥哥和嫂子从城里回家过年。大叔看到王志这样懒散度日,心生不满,于是要求哥哥把王志带到城里去,并帮他找一份工作。

就这样,王志跟着哥哥一起来到了城市。那么,王志会否改变他的人生轨迹呢?敬请期待后续的故事发展……

其实对我个人来说,我不是什么坏人,但是也不是好人,看守所是下场,但是就如今天,我依然明白道德和规矩,心中有自己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