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拍这条广告。”
面对她那不可置信的态度,刘知诗反倒显得很平静。
她就这性格。
平常不喜欢和别人争啥。
但真遇到了喜欢的或者不喜欢的,眼里也是揉不了沙子的主儿。
只不过她比较会顾虑别人感受。
不然,刚才在会议上她就把这事儿说出来了,不至于专门私下来讲。
蔡总是老板,不假。
但老板不是爹。
也不用尽孝道。
买卖双方供需各有所求,不至于谁低谁一头。
至于后果……
没想过,懒得想,累。
可殊不知她的话在蔡依侬耳朵里,已经足够“逆天”了。
于是,眉头缓缓皱起,办公室的暖气都开始变得冷冽了起来:
“为什么?是觉得代言费少?”
蔡依侬想要听听这个自己一手挖掘出来的刘一菲二代心里最真实的想法。
可刘知诗却只是摇摇头:
“不少了呀,20万呢。”
“那为什么不接?”
“因为不想接。”
看着自己的老板,刘知诗语气依旧平静:
“没有其他的原因。”
“……”
这下,蔡依侬的眉头彻底皱起来了。
拧成了一团。
“你这不是理由。公司花了这么大力气给你们找的资源,包装、宣传,你一句不想接就不接了?你要说有什么同类产品竞价,或者是你的档期冲突,那倒可以权衡。
但这件事已经定死了,你、胡謌、袁宏、郭小婷、唐烟你们5个人。公司花了很多心思,来帮你们解绑《仙剑三》,捆绑上《诛仙》这个热门IP,你必须要拍。”
作为老板,其实她能和自己的员工解释的这么清楚用意,已经够可以了。
并且还是建立在她不追问刘知诗不想拍这个广告的真实原因基础上。
可是……
她显然低估了刘知诗“轴”的程度。
“老师,我知道您的用意,但我还是不想接,也不会去拍。《仙……”
说到这,她话头忽然一顿。
杨蜜的忠告响彻在脑子里。
“这件事,你就当什么都不知道。没有老板喜欢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员工的~”
这句话是第一次打电话说起广告这个事的时候,蜜蜜亲口说的。
于是,这句“仙剑又不是只有我们几个”的话被收回了肚子里,转而变成了同音的:
“现在我更想专心致志的打磨自己的演技。”
“对的,蔡总……《熊猫人》的热度也不小,诗诗的压力也挺大的。这下个月就要去弯弯那边,要是拍这个广告让人觉得咱们轧戏……不是不好么?她应该是这意思。”
李敏念见蔡依侬脸色已经冷了下来,赶紧打了个圆场,同时扭头说道:
“不过话说回来,诗诗,这广告也……耽误不了多久时间……”
可话还没说完:
“诗诗,这个广告,我不是在和你商量。你是公司的艺人,必须无条件的配合……”
“不是无条件的,老师。”
刘知诗同样打断了她的话:
“广告这些属于商业增值,不在合同的电视剧条款里面。”
“……”
坏了。
看着蔡依侬那彻底冷下来的脸,李敏念知道……
这次真的麻烦了。
这……怎么拿合同说起来事了?
艺人合约确实有影视剧条款。
就比如诗诗的5年合约,公司和她就会履行十部片约。
这个合同是双向的,如果到时候合同结束,公司没有让刘知诗上过十部电视剧里担当角色……哪怕是跑龙套,那么到时候诗诗就可以拿合同来告公司不履约。
同样的,如果这五年之中诗诗要走,那么在掏了解约费后,还要履行完这条合同。
这是硬性条款,每个艺人公司都是明码标价的。
毕竟对艺人来讲,也是一种保障。
但广告确实不在合同范围内。
公司可以扶持,但让不让你上,看公司。
演员同样可以拒绝,只要你不喜欢。
可现在俩人这话忽然就呛火呛到这了,李敏念就知道,不行……不能在这样了。
“诗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