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芬走近,老婆婆又看了一眼格里芬,见他换了一身较短的服饰,配上一件斗篷,浑身轻便的很,点了点头,也没啰嗦的嘱咐什么,让格里芬交了剩下的钱之后,就喊来了一个人。
一个憨厚的中年男人,叫班尼。
这个中年人就是格里芬的车夫了,他领着格里芬去了一辆简朴的马车前,拉着马车的是一只沙漠马,正百无聊赖,睁着圆滚滚的大眼睛,摆着尾巴。
班尼说:“小先生可以坐上去了,没一会儿,等人来全之后我们就出发了。要是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我就好。”
格里芬点点头,也不多话。
马车内部收拾的干干净净,格里芬一坐下来就拿出了没写完的笔记——他根本没睡,从昨天熬到今天早上,都在学习清洁术。
清洁术不是个很难的一级法术,但格里芬由于各种原因,还没学,这两天才把清洁术的学习书籍拿出来看。主要是要进沙漠,格里芬可忍不了沙漠里的卫生条件,那清洁术就很必要了。
索性,他基础很牢固,再过两三天就差不多可以铭刻法术模型了。
至于这两天,反正他学了凝水术,洗澡清洁没问题,偌大沙漠,挤一挤应该能挤出水来。
良久后,格里芬感觉马车动了,班尼也说了一声:“出发了!”
格里芬拉开帘子,朝外看。
这是他第一次进沙漠。
外面,还处于荒漠地带。一片荒芜,只有星星点点的绿意点缀。而撇开这长长的车队,看向远处——
那金黄色的沙漠一点点显露了身姿,阳光徐徐来迟,照耀着一片金色。
还挺好看,但想着接下来两个星期都要和这金黄色作伴,兴趣一下子就没了。
走进沙漠后,格里芬关上帘子,忽略后面租了马车的一家三口吵吵嚷嚷的声音,他从手链里拿出一只水晶杯,试了一下凝水术。
施法速度很快,但凝水的速度......格里芬默默比较了一下在图尔斯城的速度,至少慢了两倍,这还是在沙漠边缘。
格里芬喝了一口清水。
被凝水术凝聚的水是最基础的水分子,干净归干净,没什么味道。其实要是会一点美食炼金的相关法术的话,比如,酿蜜术、炼奶术......加进去的话,那就是简单的饮料了。
可惜,格里芬不会。
但是,格里芬有“金钱”术——又掏出一片来自十色城、外行专用、遇水则化、一片就够的“酸酸甜蜜大随机”奶茶叶,放入水晶杯,瞬间,茶叶融化,混合着酸甜果香和奶香的气味飘入了鼻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