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科特·里维斯。
环球影业董事的儿子。
去年刚从南加州大学电影艺术学院毕业。
他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看到了《To the Moon》的剧本。
一眼就看上,想要亲自执导该剧。
“林,我们该怎么办?”
道森有些惴惴不安。
对他而言,环球的董事可是大人物。
得罪不起的。
林俊荣问清楚原委后,却没有一丝动容,反而眯着眼睛,看向道森。
“那你说,这部《To the Moon》该不该让出去?”
道森身上的肥肉颤了颤:“我觉得……当然不该让,但是环球董事那边……”
林俊荣收回目光。
道森要是说该让,那他就要怀疑道森是不是被收买了。
剧本注册过版权的,你想抢就抢?
再说了,他一个戛纳最佳导演奖和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获得者。
和一个刚毕业的新人。
只要环球高层的脑子没坏,就知道该让谁来拍!
董事?
董事又怎样?
能明面上无视公司利益?
要是真这样,这个董事也坐不久了。
所以林俊荣很清楚,这个叫做斯科特·里维斯的,想抢项目就只能私下来找他威逼利诱。
让他主动放弃项目。
道森的询问其实就是一次试探——不然斯科特·里维斯看上《To the Moon》的信息从何而来?
是的,道森在好莱坞混这么久,肯定有他的本事。
猫有猫道,鼠有鼠道。
但涉及到环球高层,道森消息不可能这么准确、及时,否则他有这能力,早发大财了。
也不至于租个韩式按摩店的房间当办公室。
“别管这个叫斯科特的家伙了,我这次来好莱坞就是为了开拍《To the Moon》。”
“对了,你帮我给费德曼传媒集团总部打个电话,预约一下他们老板的时间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