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毓借着放下筷子的动作垂眸敛了眼底的神色,随后站起身,抬眼看向岑鸢神色平静,“我也去。”
第三十章
齐小世子此人, 是钟毓在只看了五章原著后,除了岑鸢之外记忆最深刻的人。
不是因为旁的什么,单单只是因为他能赚钱。
虽然他父亲齐伯怀是位征战沙场的老将军, 可架不住他外祖家是京城里数一数二的商贾大户。
暂且不说他家的良田私产有几何, 光是每年租出去的几十处商铺, 就有万两黄金入账。
而这位吃穿用度皆比得上皇室的齐小世子,自打一出生, 就显出了外祖家的商贾血脉。
也正是因为齐小世子的外祖家十年如一日地拿捏着大梁京城商户们的命门,所以做生意的家家户户都十分关注这位周岁宴上抓了算盘的小娃儿。
大家都猜他会不会如他外租家的家主一样, 是个天生的生意人。
八岁便将一间小铺的利润翻了两番,十岁时候亲创了京城布坊争相效仿的锦绣成衣阁, 十一岁更是孤身一人跑去江南进了一批小玩意儿, 而后只用了不到三个月, 连本带利赚了个盆满钵满。
当时看到书中这段描写天才少年的文字时, 熬了大夜才做完实验的钟毓正一脸颓败的从实验室里出来。
那时的她心累到恨不能魂穿进这位齐小世子身上,享受一下富贵人家的吃穿用度到底是如何的奢侈。
可谁曾想,魂穿的美梦是实现了, 可穿过来的对象却不大符合期望。
想到原主又是替嫁又是流放,闭着眼睛靠在马车上的钟毓忍不住在心里腹诽。
不但没钱, 还要为了保住这条小命时时刻刻提心吊胆地周旋于暗潮涌动的朝政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