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节度使在东川的地位,相当于是土皇帝,这起案件的影响可想而知。
元邈向县令表示:“此案非我家婢女铃兰所为。铃兰与节度使高鹜无仇无怨,没有杀人动机。”
县令反驳:“你可知桃花玉一事?高永赠予裴铃兰一块桃花玉定情,而高家并不同意两人的婚事,硬要拆散两人。”
元邈不以为意,“无稽之谈。”
县令从桌上拿出一份供词,递给元邈,“当日有证人看见裴铃兰与高夫人见面。”
说完,县令又呈上一块桃花石,以及一枚精致透亮的翡翠手镯。
“高夫人劝她与高永分手,并从闺房里拿出价值千金的手饰,换走裴铃兰的桃花玉。这裴铃兰八成觉得高家羞辱了她,故而恼羞成怒,泄愤式杀人。”
元邈回想起裴度口中的铃兰,几次从汇通钱庄寄信,要求提高佣金和待遇。
他忍住笑意,道:“铃兰贪财,此事估计是她觉得假石头换真翡翠划算。”
县令想起证人汇报的当日场景,说到铃兰在众人面前亲吻元邈,他听元邈大有维护铃兰之意,觉得元邈为美色所惑,因而执迷不悟。
他拍了拍元邈肩膀,苦口婆心道:“她对你如何,对高永亦是如何,切不可被她表象蒙蔽。”
“此又是何意?”元邈不解。
县令从身后翻出供词,下面签着高永的名号以及印着他的指印。
县令道:“新任节度使高永的供词清清楚楚,说他与裴铃兰自幼相识,而裴铃兰曾答应过他,将来会嫁他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