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兰低头一瞧,发现裴淑看的是元稹的诗。
这倒并不奇怪,时人以元白为文坛的泰山北斗,整个大堂除非是不识字的,无人未读过元白的诗词。
她客套了一句:“听父亲说淑儿堂妹喜诗,今日一见果真如此。”
裴淑抬头瞧见了铃兰,反应有些过激,赶忙藏起那诗篇,起身打开门,让铃兰进屋坐下。
铃兰见房内仍未拾掇完全,大量的书卷堆得房间无从下脚,便坐在榻边。
铃兰发现枕下似乎有什么东西硌得慌,伸手捞起来,发现藏着的是一本《莺莺传》。
书页的纸张被氧化而微微泛黄,散发着淡淡的杏花香,大抵这书年头有点久。页脚有轻微磨损,倒像是经常翻阅的。
之前婢女说过,这裴淑到裴家时,身上配了一块下脚料的环佩,现在想想,《莺莺传》里也有这么一块环形玉佩。
铃兰心道:按现代的说法看来,裴淑是元稹的粉丝,而环佩是爱豆同款。
若是这样的话,她以元稹为诱饵,邀请裴淑与她一起去乐温县,她必然欣喜接受,这样父亲也不会阻止她去乐温县。
“妹妹可曾见过这元微之?”铃兰用语言试探,说罢此话后瞧瞧观察裴淑的反应。
裴淑摇了摇头,却露出好奇:“他究竟长什么样子?”
铃兰夸大其词,“玉树临风,比书里的张生还要夸张。”又看着双颊飞红的裴淑,更印证了心中的猜测,便点了一句:“听闻他最近要去乐温县处理点事,估计会经过这里,从黄草峡到乐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