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寡人昭告全国,发兵十一个万户,御驾亲征黄龙府。军民上下一心,士气高亢。若是避而不战,大大折损军民士气。”
“再说了。大丈夫以寡敌众,等闲之事而已。不管蒙元有什么隐藏的力量。寡人接着就是了。”
“当年寡人三百精兵起家,十余年间席卷辽东四府,斩二万户大将,击败楚国大军,灭高句丽。什么时候,寡人怕过?”
说罢,吴年胸中豪情已经溢满,不吐不快。他朝着大门口大叫道:“来人。取书桌,笔墨纸砚进来。”
“是。”
守卫帐门的大内侍卫,立刻大声应了。不久后,一队大内侍卫搬来了书桌,并为吴年磨墨。
卫襦轻启红唇,想说话,却又停住了。一双眼眸中,泛起了异彩。
虽然莽撞,但这确实是自己中意的男人。
不过也正因为他莽撞,豁出身家性命,才能以三百精兵起家,向蒙元十万户宣战。
正常的男人,谁有这等莽撞。
这等豪情?
一个男人勇敢到了极致,就是英雄。
卫襦芳心仿佛小鹿乱撞,深呼吸了一口气,才勉强平复。然后她让大内侍卫下去,自己接过墨块,帮着磨墨,时不时的低头看着吴年,双眸含情脉脉。
红袖添香,香气宜人。
吴年却不管她,等墨汁化开之后。他迫不及待的提笔沾染了墨汁,也不用打草稿,便笔走龙蛇,洋洋洒洒的写下了一封战书。
没有一个错字,没有一次停顿。
就是这字很普通,甚至有些丑。
没办法。吴年是个武将,并非书匠。等写好之后,吴年拿起战书观看了一番,检查是不是有错别字。
检查完毕之后,他露出满意之色,张口一吹,吹干了墨迹。把战书交给了不远处的大内侍卫,说道:“装好。送去给纯远。寡人举汉国之兵,邀他决战。”
“如果他不敢,就马上滚回蒙元。”
“以后。不要自称是男儿丈夫。”
“是。”大内侍卫听的自家大王充满了豪情壮志的话语,顿时满脸通红,尊敬无比看着吴年,然后大声应是,昂首挺胸的转身走了。
这是家天下的时代。
一国之君,有一国之君的气势。
明君在朝,国家欣欣向荣。
吴年为国主,汉国上下就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锐气。
猛锐锋利。
能杀人,也能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