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爆炸点在口腔,1959年沈阳市闰家沟“11·8”无名男尸案

1959年11月8日,有人在沈阳北郊新城子区闰家沟大队的山沟里发现一具男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那天沈阳公安局法医徐功伟并不值班,因为死者损伤奇特,所以他也去了现场。

发现无名男尸的地方位于闰家沟大队一条比较荒凉的山沟里。那里荆棘丛生,平时罕见人迹。当徐功伟他们走到近前观察那具尸体时,一个个惊讶得张大了嘴,看直了眼。

啊呀,这个人死得真惨!他右颊上的皮肉几乎没有了,露出了两排支离破碎的牙齿,像是在笑,样子既可怕又有些“滑稽”。尸体前胸部的衣服被烧焦了,肌肉有黑色的烧烫伤……

这个人年约30岁,衣着褴楼,当地无人认识,像是个流浪汉。

现场勘查中,发现山路上有连续滴落的血迹。从死者倒毙处沿血迹追踪2里地,在山沟灌木丛中发现了血泊和挣扎的痕迹,故此认定这里才是第一现场。这就是说,这个人在这里受重伤后,挣扎着走出2里地,最后终因伤势过重,流血太多而倒地死亡。

这个人是怎么死的?他右脸上的伤创是怎么形成的呢?

当时公安机关对于非正常死亡的无名尸体,如果死因一时不能判明的话,一般都要运回解剖室检验。

无名男尸右颊吓人的伤创的成因,是法医们最感兴趣的。因为,从皮肉、骨骼、牙齿的损伤情况看,是死于爆炸。但爆炸是在男尸口腔内发生的。那么,爆炸物是什么?爆炸的方式又是怎样的?

是手枪塞进他的口腔里击发的吗?显然不是。

是手榴弹爆炸吗?更不像。手榴弹爆炸的话,威力相当大,被炸飞的就不仅仅是死者右颊的皮肉,而是整个脑袋都开花了。

莫非是“土炮”一类民间土造的武器?难道犯罪分子和这个人有仇,非要把爆炸物塞进他的嘴里,不这样不足以报仇解恨?但这个假设也被否定了。

徐功伟从男尸伤创中检出了一些铁屑,有人说这很像铧犁打碎后的铁渣子。面对这样一个奇特的爆炸致死的无名男尸,徐功伟等人真有点一筹莫展了。

沈阳市公安局的法医在工作实践中,曾多次勘查爆炸现场,检验过多起被炸致死者的尸体。

1984年春节期间的一天,某学院食堂二楼的广播室里发生强烈爆炸,把广播室的一面墙都炸倒在大厅里,两名身为学生会干部的男学生和一名“探亲”的女教师被炸得血肉横飞。徐功伟等法医到现场勘查,收集死者残肢断臂进行检验鉴定,结合调查,终于查明了案情。

原来,那名姓宋的学生会宣传委员家住在吉林省磐石县,入学院学习前与家乡一位小学女教师有恋爱关系。后来,他在学院另有新欢,想与女教师断绝恋爱关系,所以,春节期间他也没有回家,留在院里。

4年来,那位女教师用自己微薄的工资供心上人上大学,万没想到他移情别恋,变成了“陈世美”,她在绝望之中暗带一个爆炸装置来到学院。当那个负心人再次以强硬的态度表示与她断绝关系后,她一按电钮引爆了炸药,与他同归于尽。

可惜的是,一位热心地为他们说合的男学生也同时被炸身亡,成了这场悲剧的殉葬品。

爆炸被法医视为一种预谋杀人的特殊手段,杀伤力强,对社会危害严重,民愤极大,因而案发后必须侦破。沈阳市公安局的张纯禄法医,就曾赴外地执行过一次特大爆炸案件的现场勘查和尸检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