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之中有多少人会骑我说不准,但贵族里我就没听说过有人不会骑的。”唐纳德小声嘀咕,“不会骑马,难以想象…兄弟,你没参加过赛马吗?还有维德里安男爵每年都会组织的狩猎和…”
劳伦斯一脸酸楚地摇了摇头。别说参加这些活动了,他一听到骑马就腿肚子发软的毛病也是很久以前就有的。当劳伦斯还是那个不可一世的贵族子嗣时,一次失败的驯马经历让他断了三根肋骨,并从此患上了恐马症。在他眼里,没有比马更邪恶的牲口了,别说是骑,就是靠近点,他都觉得它会咬他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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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成为唯一一位步战银翼骑士的原因是心底始终无法克服的恐惧,并非家族财力问题——再怎么穷困潦倒,亚当家省吃俭用上个把月的钱给劳伦斯配一匹品相普通的瘦马还是没任何问题的。
“老实说,我有点害怕。”菲丽丝出手指了指夜莺正在安抚的那匹马,“它太高大了,我真能拉住它吗?”
“你就把它想象成长了四条腿的车。”唐纳德瞥了那匹马一眼,便笃定道:“她应该不会让你们骑那种马的,对你们来说太危险了…但那家伙应该是我的菜,看好了,这一点都不难。”
说着,手痒难耐的唐纳德就走上前去请求夜莺准许他骑这匹马。或许是看唐纳德像个老手,夜莺同意了他的请求。在马夫的协助下,唐纳德很快放好了马鞍和缰绳,然后凑到那头凶恶的白驹面前,与它展开肢体接触。没多久他就成功了——白驹垂下头,任由他以优雅的姿势骑在它背上。劳伦斯和菲丽丝看得目瞪口呆,马背上的唐纳德似乎更高大帅气了。玩世不恭的公子哥策马在场地上转了转,花了几分钟熟悉它的躯体,而后突然紧握缰绳,让它扬蹄飞奔起来。伴随着唐纳德的大笑渐渐消失在视野中,夜莺满意地点点头,转过身来,继续绷起脸看向愁眉苦脸的新手们。
“别学他的动作,你们如果这么做,最好的结果就是躺在床上昏迷三天,我不是在开玩笑。”夜莺的目光慢慢扫过人群,“现在去挑马吧,除了红色和黑色的马,其他马都还算温顺。包括你们,卫兵,你们也得挑。”
虽然早就听说了公爵允许领主亲卫们一起学习骑马,为的是日后劳伦斯遭遇危险时,他们能以最快速度赶到他身边,但亲耳听到夜莺的许可还是让这群平民子弟高兴得合不拢嘴。夜莺对他们讲话并不客气,总带着一种贵族女性特有的傲慢气质,不过他们不在乎。公然展示倨傲态度总好过深藏不露,况且这也不是他们头回跟贵族打交道了。一般来说,一个贵族即使再怎么穷困潦倒,地位甚至不如有点家底的小商小贩,也会凭着慢条斯理的语调和得体的着装堂而皇之地以鼻孔示人。像劳伦斯和唐纳德那种贵族毕竟是极少数。和大多数贵族相比,夜莺没阴阳怪气地讽刺这帮人也配骑马,已经显得非常友善了。
亲卫们欢呼着跑开,纷纷奔向各自看着顺眼的马匹。当人群散开,夜莺才注意到劳伦斯脚下像生了根一样,任凭一脸期待的菲丽丝怎么拉拽,都纹丝不动。
“你先去选马吧,对于他,我得单独指导。”
看着夜莺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劳伦斯打了个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