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在一旁看着,赶忙过来做助攻,她拉着贺凤英的手臂,把大衣往贺凤英身上比了比,兴奋地说道:“妈,您还没穿上就已经能看出效果了,这大衣的样式太显气质了,您穿上肯定特别美。
我都能想象到您穿着它走在街上,别人得多羡慕呢,感觉您一下子就能年轻了 二十多岁。”
孙卫红也凑过来,仔细端详着大衣,点头夸赞道:“这红色选得可太妙了,颜色正又大气,既不会过于艳丽显得张扬,又不会太暗沉而失了光彩。
正好适合您的年龄和肤色,穿起来肯定特别显精神。”
孙晓接着双手拿着大衣,帮贺凤英披在肩上,然后绕到背后整理衣领,笑着说:“妈,您快穿上试试,让我们好好看看。”
贺凤英在孙晓的帮助下,缓缓将手臂伸进大衣的袖子里,把大衣穿好。她整了整衣服前襟,微微昂首,在屋里来回走了几步,那大衣的下摆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摆动,仿佛她整个人都被这大衣赋予了一种别样的优雅与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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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亭站在一旁,目光带着些许追忆与感慨,仔仔细细地打量着贺凤英身上的呢子大衣,缓缓开口说道:“老婆子,你瞧瞧,咱们结婚那会,条件多艰苦啊,你连一件像这样漂亮的衣服都没有。
哪像现在,穿上这大衣,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看着真精神。”
贺凤英嘴角微微上扬,带着几分佯装的恼怒说道:“是啊,死老头子,你可别忘了,当初你可是一份彩礼都没给我,就这么把我稀里糊涂地骗过来了。
我当时怎么就那么傻,听信了你的甜言蜜语。”
孙玉亭的脸上露出一丝尴尬,他轻轻叹了口气,眼神中满是对往昔岁月的无奈,解释道:“那不是穷吗!那时的日子实在是太难了呀,大家都在为了填饱肚子而发愁,哪有什么余钱去准备彩礼啊。
整个村子都是这样,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把家安下来,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我也知道委屈你了,可当时真的是没办法啊。”
贺凤英佯装生气地哼了一声:“穷?穷就可以空着手把我娶进门啦?你看看人家现在结婚,又是三金又是大彩电的,我当年可真是瞎了眼,就这么跟着你了。”
孙玉亭被说得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脸上的皱纹都挤到了一起,辩解道:“这不是时代不同了嘛,当年大家都不富裕,能有口饭吃就不错了。但咱这几十年风风雨雨走过来,不也挺好的吗?”
贺凤英微微扬起下巴,似乎陷入了对过去的沉思,说道:“你还记得结婚那天,我就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布衫,家里连顿像样的饭菜都摆不出来。
可我想着,只要人勤快,日子总会好起来的。这么多年,咱们一起吃苦受累,从一穷二白慢慢把这个家撑起来,虽然过程不容易,但也算是熬过来了。”
孙玉亭连连点头,眼神中多了几分温柔与愧疚:“对,对,这些年你跟着我没少遭罪。
每天忙里忙外,既要照顾家里,又要跟着下地干活。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我常常在想,如果能让你过上更好的生活就好了。”
贺凤英轻轻拍了拍孙玉亭的胳膊,语气缓和了许多:“算啦,都过去这么久了,还提这些干啥。
虽说当初日子苦,但是咱们的感情一直都在,这就够了。现在孩子们都长大了,也都孝顺,咱们也该享享清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