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成最好,不能成,那对方肯定也埋怨不到我。
至于占股,分红,这些我可是连想都没有想。
“好,然然,有你这句话就足够了,四哥那边的订单如果你能帮我办下来,我给你返点。”
“办不下来,只要四哥答应不参合我与杨家之间的事,那我一样会谢你,每个月八千八百八十八块的分红,讨个吉利。”
“不用不用,这么客气干什么!”
孟远翔不由分说的站起身来,搂过我的肩膀:“然然,你莫要看我现在生意做的不大,以后你就知道了,别人想抢我碗里的肉我会拼命,但你们兄弟是例外,我一直记得,在网吧你们兄弟帮过我和小锋。”
说罢,孟远翔和唐锋冲着我打声招呼就离开了,没在谈一句有关生意的事情。
而这件事我也放在了心上,当晚就与四哥沟通了一下,四哥方面没多抗拒,只说如果价格方面确实能做到最低,那他是没意见的,我可以代表他表态。
我能如此效率的去做这件事,看重的并不是孟远翔口中的分红,而是孟远翔这个人。
不夸张的说,镇上大部分的年轻人,在当时都以能结交到我们兄弟为荣,而孟远翔和唐锋则是个例外。
这两人一直刻意的跟我们保持这距离,并且在我们兄弟面前从不示弱,一直平辈相称。
特别是俩人替大娃办了阿浩,让我对两人的敬重之心更加浓厚了,觉得这俩人虽然有些呆头呆脑的,但做事很仁义,很讲究。
甚至一度想把他们俩人拉过来跟我们兄弟在一起。
哪怕是开业当天的那次谈话,我都是这个想法,不然也不会那么积极的去帮他跟四哥沟通。
可在后来的一个月内,我才知道我的想法是多么的错误。
我们两伙人完全是两个混法,也注定要走不同的路。
谈不上哪一方是对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俩人相比我们兄弟要走的路更加血腥,更加暴力,也更加凶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