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年,准备好了吗?要上场了。”
唐景年向着来人伸出手比了个OK,然后一行人带着东西往台上走。
这是家装修风格偏欧式的主题酒吧,这家酒吧每天都会有不同风格的乐队进行表演。
他们这个才成立不久又没什么名气的小乐队,能够有这样一个固定的场子表演,已经很不错了。
就这还是找关系才能有的机会。
不过,酒吧嘛,正经来听音乐的也没几个,大家基本上都是来玩的,他们这半吊子的水平勉强还是应付的来的。
酒吧总共分了上下两层,他们要表演的地方,就是位于一楼的舞台。
这个舞台除了位置特别偏的角落,几乎所有的地方都能保证客人都能看得到。
他们这三个人现在也勉强算得上一个小小的乐队了。
说是表演的舞台,其实就是方寸大点儿的地儿,只是比地面高出了一截。
即便是这样小的地方,对于现在的他们来说,也很满足了。
三个人站在台上对视了一眼,唐景年拨动了手中的吉他,三个人几乎是同时动了起来。
这个舞台很小,跟唐景年在影帝世界里经历过的舞台相比,真的是连提鞋都不配。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舞台,却是现在的唐景年目前能接触的最好的了。
作为一个半路出家开始混音乐的人,唐景年觉得自己的运气还是挺好的。
遇上了志同道合的朋友,又有了合适的舞台。
虽然说现在这样也算不得什么了不得的成就,但是对比起原身以往一潭死水般的生活,已经算得上是极大的突破了。
五彩的灯光不停的变幻着,时不时的照射在舞台上,昏暗的灯光下,唐景年的脸显得越发的精致了。
三个人结束了表演,带着自己的东西下了舞台。
“宵夜去啊?我请客!!”
一条胳膊架在了唐景年的肩头,乐队的主唱方歌将自己整个人,都压在了两个队友的身上。
“去呗!”
鼓手麦克点了点头。
麦克原名叫冯振华,他觉得自己这个名字听着就不像是玩音乐的,一点儿也不潮,这是他给自己起的艺名。
有人请客,唐景年能有什么意见,当然是一起去了。
”之前说的事情,你们考虑的怎么样?去不去?给个准话!”
夜晚的烧烤摊上,香喷喷的烤肉串配着冰凉的啤酒,几乎是立刻就打破了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