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土匪和路边消息

“什么百人督!叔叔曾经当过将军!”男孩按奈不住自己的性子,插嘴道。

“住口!”高鸡舍喝止住男孩,右手已经不露痕迹的按在了刀柄上:“我没当过什么将军,这些都是小孩子胡说八道的,你别当真。还有,这种地方胡乱打听别人的过去可是很危险的,对我危险,对你也危险!”

“呵呵呵呵!”那汉子笑了起来,他抬起双手:“我没有恶意,你看,我手中没有武器。我只是有个一起发财的计划,你有兴趣吗?”

“没有!”高鸡舍毫不犹豫的打断了那汉子的话头,他把自己的佩刀横放在桌子上:“现在你马上离开这张桌子!”

那汉子赶忙站起身来,退开了。男孩低下头:“是我不对,刚刚我不应该多嘴的!”

“没什么!”高鸡舍挥了挥手:“那家伙一进门就盯上我们了,你说不说话,他都会凑过来的!快些吃东西,然后我们离开这里!”

男孩点了点头,他吃东西的速度变快了,很快两人就吃完了东西,会了钞,然后去后院牵了马,离开集镇。

两人出了集镇没走多远,高鸡舍就感觉到似乎有人在后面盯梢,他让男孩从马背上取下包裹,将里面那副鳞甲穿上,外头披着宽袍。刚换好衣服,他就听到一声尖利的唿哨,然后树丛后就传出一阵窸窣声。

“待会就跟着我的马,不要离我太远!”高鸡舍道,他翻身上马,抽出角弓,又取出三支箭矢,一支搭上弦,两支夹在指缝中,就好像一只受惊的猫。

树丛摇晃了一下,后面钻出来三个人,他们浑身泥土,就好像地底冒出的植物,三个人手中都有武器:短矛、缺了口的横刀、还有满是锈迹的斧头,他们身上的皮甲破旧,但还是能够保护身体要害。

这是伙逃兵,或者说盗匪,这两个词在这时候几乎是同义词。

一切仿佛在一个心跳之间发生。第四个人悄悄从背后钻了出来,声音比蛇滑过潮湿的树叶还要轻。他戴一顶锈铁盔,盔上有一根野鸡羽毛,这似乎是首领的标识,手执一支短粗的狼牙棒,在他身后是一个弓手——高鸡舍认得这张脸,就是当初在酒肆里盯上自己那汉子。

“将军,我们又见面了,这世界真小!”与方才在酒肆时相比,此时的弓手要得意多了:“您刚刚太不礼貌了,至少应该听我说完的!”

“我不是什么将军,也不想发财!”高鸡舍冷声道,心中盘算着射杀的顺序。

“您就是将军,高将军!我见过您!”那弓手笑道。

“你见过我?”

“没错!”那弓手笑的很得意:“别想了,像我这样的小人物,您当初怎么会有印象!”

“好吧,那你现在想干嘛?让我听你的发财计划?”高鸡舍冷笑道。

“没错,但发财的不是你,而是我们!”说到这里,他突然怒喝道:“别装傻了,大名鼎鼎的白马高将军化妆成一个普通穷汉返乡,你的身上肯定有很多宝物吧?交出来就能保住命,别犯蠢,灌木丛里还有个弩手,指头一动就能要你的命!”

高鸡舍的目光扫过灌木丛,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贼人如果真的有弩手,那为什么不干脆先把自己射死,至少射死马,反正宝物也不会自己张腿!”

这年头救了高鸡舍的命,他下意识的低下头,抬起肩膀,箭矢射中了他的肩膀,却弹飞了——冷淬后的甲片比燧石箭头还要坚硬,拿着狼牙棒的汉子大声叫喊,冲了上来,高鸡舍踢了一下马肚子,战马长嘶了一声,迎面冲了过去,与此同时高鸡舍一箭正中那个弓手,把这个狡猾的敌人射倒,那个拿狼牙棒的汉子犯了一个错误,他向旁边跳开,想要避开,脚下却踩了个空,摔了个四脚朝天。

紧跟着战马的男孩赶忙抽出佩剑,狠狠的刺了下去,光滑的剑刃刺穿了咽喉,鲜血四溅,就好像被刺穿的水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