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近不近女色,试试才知道

而不是像现在,被困在画工厂的园区里,出也出不去,找人都要避讳着别人。

闵寂修又一声嗤笑:“你听没听过一句话,猛兽总会独行,只有牛羊才成群结队。”

好吧,他赢了。

就让他站在高高的山顶上独自承受着一切,时欢就看看,他什么时候摔下万丈深渊。

“我只是觉得人嘛,身边总归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说说话。”

危险的气息瞬间逼近,两只强而有力的胳膊撑在桌子上,把时欢禁锢在原地。

闵寂修探下头,附在她耳边,呼吸声那么清晰明显,足可以证明他们的距离有多贴近。

“你觉得,我信得过你吗?”

时欢有些紧张。

并不是因为他们近在咫尺的距离,而是闵寂修本人,天生带有让人望而生畏的压迫感。

缅北乃至全世界最危险的男人,是无数条人命堆积出来的恶名,就好比架在脖子上锋利无比的刀,稍有不慎就能划破致命要害。

和这样的人接触,除了有超出常人的胆量之外,还需要有强大的敏锐度。

时欢自认为她很有胆量,连死都不怕的人还有什么畏惧可言。

可论敏锐度,闵寂修单方面碾压于她。

谎话说得多了,总会有圆不过去的一天,时欢只能按照她第一天给自己设立的人设,两眼一抹黑认头走下去。

于是她微微摇摇头,如此近距离,难免有所触碰:“好像是信不过,不过信任是需要建立在彼此熟悉之后,所以我们才要先成为朋友。”

“成为朋友,然后呢?”

“这样我就可以走进九哥的心里。”

闵寂修觉得尤其好笑,他直立起身体,绕到时欢身旁,靠坐在桌子上拿起一支画笔。

“时欢,你又在和我耍花招。”

画笔朝她的胸口伸去,在触碰到领口时,抵着衣料向下扯了扯。

“九哥,我没有。”

“孤男寡女,干柴烈火,是你自己脱还是我帮你?”

嗯?

他不是不近女色么。

时欢有一刻慌乱,感觉抵在胸口的画笔被撤回后,她扭过去看闵寂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