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坐上疯狗的车才知道,闵寂修在另一边的庆功宴上也喝多了,正在另外的住所休息。
疯狗来接时欢也是闵寂修的吩咐,他想吃时欢亲手做的西红柿手擀面。
“九哥说想吃手擀面,我试着做了一下……”疯狗窘迫地挠挠头,“我这人,让我拿枪拿砍刀是没的说,就是拿炒勺是真难为我了。”
时欢心情不好,心里像堵着块石头,难受得要命。
可听到疯狗这么说,还是勉强笑着附和:“拿笔也不行吧。”
“你还真猜对了。”疯狗兴奋地说道,“当初九哥让我学你们的语言,我真的头都大了,我学了十多年啊……”
“完全听不出有奇怪的口音呢。”时欢想了想,“那九哥会本地的语言吗?”
“当然会,毕竟在哈迪斯身边呆了十年,自从脱离哈迪斯他再也没说过,就连他们说话也都用英语。”
疯狗自顾自说着九魍的过往,满是崇拜:“九哥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厉害的人,他好像什么都会,不管学什么都只是瞬间的事。”
“就好比弹钢琴?”时欢笑问。
疯狗点点头:“我大哥会吹竹笛,九哥就说他要学点高雅的东西,买了钢琴只用了几天,他就能弹出很多曲子。”
学习能力强,记忆力也强。
这就是九魍,在疯狗眼里无所不能的人。
聊天间,车子已经开到另一座山上,应该是距离一个城市或者小县城不远,可以看到山下有些灯光。
闵寂修的别墅建在半山腰,比在园区的住所大一些,看上去也更为豪华。
“九哥一个人在这?”时欢下车后,发现院子内外都没有车,人也一个都看不见。
疯狗甚至都没锁车:“九哥住的地方,防御系统都很强,哪怕是炮弹打过来。”
“铜墙铁壁吗?”
“当然不是,有拦截系统,小小的无人机都能拦截下来。”
果然坏事干得多了,不管是谁都怕遭报应。
闵寂修的仇人,估计能绕地球一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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