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赵素让人吹响了大军集结的命令。
一队队宋军依依不舍地从升龙城内走了出来,脸上洋溢着满足。
他们的盔甲上、脸上尽是斑驳的血迹,使得他们就像是从地狱中爬出来的恶鬼。哦,不是像,他们的确是从升龙城这个地狱中走出来的恶鬼。
他们的盔甲里面鼓鼓的,显然是塞了大量的金银珠宝。
这些赵素都可以忍,让他无法忍受的是,竟然还有士卒牵着一些一脸麻木的交趾女人。
这些混账,竟然把交趾女人当作了战利品,还想往家里带个婆娘!
可能是这些女人都比较漂亮,他们不舍得下狠手。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何况是他们这些狗熊苦哈哈。
要不是屠城给了他们这个机会,他们这辈子都不可能碰这么漂亮的女人一根手指头。
赵素冷冷道:“告诉他们,他们的脑袋和这些女人,他们只能选择一样!”
他不可能让大军带着这些女人行军,升龙城虽然被攻破,但是交趾国并没有被攻陷,他们还身处战场之上!
金兵抢女人是因为人家有马匹,可是进入交趾的宋军就是一支纯步兵。带上一群女人的话,行军速度将大大被拖累。
而且有女人的军营,那将乱成一团糟。
本来这就是一支杂军,还这样搞的话,那简直是自寻死路。
所以,他也只能对这些可怜的女人说声抱歉了。
命令一下,还有些被美色冲昏头脑的士卒不愿意,赵素冷冷下令:“斩!”
一连砍了十几名士卒,血淋淋的脑袋被挂在长枪之上,所有人终于冷静了下来。
他们才反应过来,他们眼前的这位王爷可是下令屠了升龙城的绝世杀神啊。当即吓得瑟瑟发抖,跪地求饶。
赵素扫了他们一眼:“先把你们的脑袋寄存在脖子上,再有犯错,定斩不饶!”
一群士卒磕头如捣蒜:“多谢王爷开恩!”
赵素大手一挥:“进城!”
他带着亲军进入了死寂的升龙城,这座城市已经染上了浓郁的血色,大街小巷、墙上、树上都是鲜血。
尸体堆满了大街小巷,塞满了河道,半掩的房屋还在流淌着鲜血,偶尔溢出一两具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