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节 孙尚香

临高启明 吹牛者 1666 字 2个月前

就在这个时候,在教室的玻璃窗外,有一双眼睛正注视着她。

“我就要这个了。”程咏昕说,“你准备下她的档案。”

“是,首长。我这就准备交接文件。”

孙尚香拎着她的藤箱子,背上泛起薄汗;当初裹着脚不好走,如今放了脚也不轻松,偏偏首长们是不许任何女人裹脚的,更别说她是所谓的“生活秘书”。

不过,哪怕她自己依然觉得小脚为美,也要承认天足在逃灾时简直得天独厚――特别是在她为此吃了大苦头后。逃难的时候,小脚的女人只有等着被抓被奸淫被杀的命。如果不是她及时遇到了鹿老爷派出的乡勇,被逃难的人群抛弃在路边苦苦挣扎的孙素云早就落入了叛兵的手里。

孙尚香原先自然不叫孙尚香:她爹孙化武是登莱巡抚孙元化的族亲,说是族亲,其实她家一直世居山东,和祖籍江南孙元化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去。但好歹姓孙,连个宗容易得照应。爹虽然是个小小的世袭武官,在登州镇当个差,没有个照应前程有限。

出于抱紧大腿的动机,孙化武带着一家人也信了天主教,孙尚香也得以开蒙识字。取了个学名叫孙素云。

很显然,不管是连宗还是信洋教,她家都没得大好处――因为登州一破,一切随着孙大人灰飞烟灭。

孙大人是死是活,她不怎么关心,可是她爹、她一家子是死是活,始终缭绕在她心头。在逃亡的路上,先是护送他们的家仆盗走了牲口逃之夭夭,她和娘被迫挣扎着徒步前行,接着难民人群遭到了乱兵袭击,马蹄的得得声,乱兵粗野的叫喊声,得意的狂笑和难民们绝望的尖叫是她对袭击的唯一的回忆。

当她从昏迷中醒来,从尸堆中爬出来的时候,雪地上满是被扒光的死人尸体,有的没了脑袋,有的没了胳膊,家人一个都不见了。

一个裹着小脚的单身女子,在这样兵荒马乱天寒地冻积雪盈尺的地方会有什么下场她很清楚。别说乱兵土匪,就是过路的难民丁壮,也会乘机奸淫。眼看着远处雪尘扬起,又有一股人马到来,孙素云起了跑到树林里自尽的念头。拖着一双小脚勉强跑路,绝望的发觉自己使劲全力也只走出了几步路而已,眼看着雪尘越来越近,孙素云却又跌倒在雪地里,发出绝望的尖叫声……

幸而,来得是鹿老爷的乡勇。她得以坐上大车去屺母岛躲避,这一避就避到了海南。

孙素云不笨,相反的,比起全家寄予厚望将来要承袭绿豆大的前程的大弟,她还更聪明些――但再聪明,也只是个十五岁的裹脚丫头,根本挣不过鹿老爷的那些粗壮仆妇,三两下就被塞进一艘大船。稀里糊涂的到了这琼州府。

昏暗的船舱里,她身边戏班出身的女孩们窃窃私语,议论着到琼州之后的事情。她这才隐隐约约的知道,她们都是被琼州的“首长”选中的,送去做婢妾的。女孩子们话里话外虽透着对大妇的畏惧,更多的却是兴奋,幻想在澳洲老爷身边绫罗绸缎,吃香喝辣,至不济也能天天白米饭管够。孙素云避开那些女子的视线,把身体往角落缩了缩。

“难得吃一顿饱饭,就全给吃傻了不成……说得再好听也是婢妾,小猫小狗一样的货色,要多少有多少……”

她娘就是个犯官罪属,若不是给孙化武赎了身,又趁生下大弟后吹枕边风,让孙化武休了膝下空虚的大妇,她指不定缠不了足,更别想说上一门好亲事。但就算是她扶正当了继室的娘,最后也因年老色衰,很是在新过门的小妾手上吃了点亏。

“妞妞,娘一定会让你穿着红裙子嫁出去,可千万别像娘……”记忆里娘亲的呜咽声,和她自己的啜泣声合在了一起。娘,妞妞没用,妞妞要给澳洲老爷做婢妾了――

就在这样的恍惚中,孙尚香含着泪,跟着一群女孩子排成了一列长龙。

“哪里来的?姓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