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六十节 特种税

临高启明 吹牛者 1613 字 2个月前

开完元老会议已经临近午夜,三人组正要起身,作为会议地主的刘翔叫住了他们。

“我还有几个小问题,会议上不便多说。想向你们咨询下。”

三人组交换了神色,心想他这是卖的什么药?

刘翔问的也是税收,不过,是一些“引导型”税种。

利用税收来引导产业结构,规范社会行为这在经济工作中是屡见不鲜的,虽然很多税种被吐槽成了“巧立名目的加税”,实际上也的确就是这么回事,但不可否认的是经济措施有时候比一百万次宣传、鼓励都来得有效的。

元老院搞的引导税最典型的就是“蓄奴税”,这个税在元老院统治区已经推广了多年,从效果来说的确是卓有成效——因为蓄奴变得负担沉重,富户普遍给奴仆脱籍,虽然脱籍之后很多奴仆还是以“自由雇佣”的名义留在家里从事各种服务,但是毕竟在人身依附上已经前进了一大步。这一直是民政口元老吹嘘的本钱。

刘翔作为民政口的资深元老,自然念念不忘这套,所以这次又特意提出此事。他想开征一些特殊形态的税:小脚税、纳妾税和宗族税。

“……我们的奴仆税征收很成功,在广州也逐步展开了,这三种税是不是也可以试点开始推广?”刘翔说道,“我的本意不是为了几个税款,主要是想借此引导民间舆论,改造社会风气。”

艾志新心想这刘大府果然人称“折腾王”,花样繁多。其实他提到几个税,也包括类似的一些税种,都是过去元老院里经常扯淡的话题。但是搞税务的人对这些税种并不热衷:除了少数税种,大多数税种都有税基调查难、征收琐碎、税额低的特点,属于高成本低收益的税收。所以财金口对类似的提案都是“需要长期调研”。

蓄奴税完全是因为相对于调查小脚保有量,调查有蓄奴能力的少数富户更容易,而且蓄奴本身要订立契约文书,财税部门使用“契约贴花登记”重新确权的方式就大致掌握了当地的奴仆的基本情况。

艾志新思索片刻道:“刘市长,你提出的几个税,纳妾税和宗族税,可以算是财产税,我们可以调研下如何实施,但是小脚税没什么可执行性……”

刘翔有些失望——他原来是准备以这个作为自己“移风易俗”的突破点的。

海南岛等地的“反裹脚”运动主要是依靠行政命令,搞“运动式”治理,效果当然是有的,但是权钱交易,哭爹喊娘的戏码也不少。刘翔从那时候起就一直考虑运用经济手段来开展“反裹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