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知行脸上露出爽朗笑容,朝着潘占福走上。
不等他走到潘占福面前,几个青年男子起身,主动朝着陈知行走来。
“陈知行同学,好久不见!”
为首的青年穿着不合身的黑色中山装,胸口挂了一支笔,头发特意打理了一番,努力做出干部模样。
正是这场聚会的发起人翟添威。
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三个青年,穿着棉服,脸上满是笑容。
他们看向陈知行的目光,满是惊讶和羡慕。
因为陈知行推着的自行车,竟然是凤凰牌的。
而且看自行车的光泽,显然刚买没多久。
毕业半年就能买凤凰牌自行车,甭管钱怎么来的,证明陈知行实力雄厚。
“添威,好久不见。”
“你穿这一身,我还以为是哪个领导干部来了,真不敢认你。”
陈知行打趣道。
“哈哈,我穿我爸的衣服,这支钢笔也是他的,我拿来撑撑场面。”
“倒是你,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
翟添威说话很实在,目光落在陈知行扶着的自行车上。
“知行,这辆凤凰牌自行车你买的啊?”
翟添威身后,一个青年迫不及待问道。
大家都是一个学校毕业的,刚刚工作半年,兜里有个二三十块钱就了不得了。
陈知行直接掏出了凤凰牌自行车。
所有人都有种被比下去的感觉。
更是有一种危机感。
陈知行长得高大帅气,再配上这辆自行车,今天的同学聚会,岂不是他一个人的主场。
别的不说,择偶这一块,别的女同学不都得看他啊。
翟添威也竖起耳朵。
他心胸坦荡,但自己组了局,却让陈知行大出风头,他心里很难接受。
如果陈知行的自行车,和他身上的中山装一样,都是借的。
那自然是最好。
“对,我买的。”
陈知行坦然承认下来。
自行车就是他买的,不偷不抢,有啥不能承认的。
“嘶!”
几个同学连连吸气。
真是陈知行买的。
他妈的狗大户。
今天这场聚会,他们都要给狗大户做陪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