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恰恰是顺了李子凡的心意。
因为李子凡想要的是一个“结果”,但她李梦允享受的却是“过程”,所以这个“过程”最好是越漫长越好……
“我呸!鬼才信。”
“你老实交代,是不是想要姐姐带你出去吃好吃的呀?”
为了达到延长“过程”的目的,李梦允干脆装了个傻,甚至可以说是亲自下场亲手把“借口”喂进了李子凡嘴里;
帮着他来骗自己。
不出任何意外,得到了“借口”的李子凡就好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连连点头应和道:
“对对对,没错,我就是这样想的。”
“那既然如此的话,我们现在就收拾收拾出门吧,姐姐马上就能带你去吃好吃的。”
李梦允顺着由她亲自协助李子凡编织出来的谎言继续说道。
“啊?不行不行,就得是周一那天才行。”
“那这样,周一晚上姐姐在家等你,你放学以后先回家把书包给放下,然后姐姐再带你去吃好吃的可以吗?”
“呃…….”李子凡迟疑片刻,推脱道:“那样多麻烦啊,你直接来学校门口接我,这样不是省时间嘛。”
就这么三两句话的功夫,李梦允虽然没有搞清楚李子凡突然要自己去接他放学的真实意图是什么,但她已经成功的找到了问题的关键点——
那就是李子凡希望自己在周一放学的时候出现在学校门口;
甚至还能再细化一点——
自己要出现在学校门口,明确的表明自己和他之间,存在某种亲密关系。
既然是“表明”,那必不可少的自然就是“见证者”了。
再结合李子凡即便是顶风作案也要向她提出这个明知会被拒绝的请求这一点,李梦允更进一步,推倒出了一个更为具体、更为详细的结论——
李子凡应该是和“见证者”达成了某种赌约,而想要实现这一赌约则需要她自己亲自到场来为李子凡站台作证,证明他们俩之间存在某种亲密关系。
至于这个“亲密关系”具体是什么呢?
答案其实已经不言而喻了。
就这样,李梦允仅凭这一个可以百分之百确定的关键点,推倒还原出了事情的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