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这儿是阎罗殿,是幽冥府,是专门收拾你们这些小鬼的。”刘二哈哈大笑,他当了半辈子的差,到了这儿哭天喊地,失魂落魄的见得多了,这么彬彬有礼的,倒是头一遭,
陆绣自然是听不明白。他抬眼看去,只见前面那人掌灯挎剑,身着黑红官服,胸前挂着一个大大的狱字,分明就是个狱卒。
他又低头瞧去,只见手里拿着的,分明是一根人腿骨,而在他脚下,就躺着一具骷髅,之前摸到的铁链,原来是一副镣铐,也不知此人犯了什么滔天大罪,到现在都栓在身上。
原来这是座监狱呀!
可自己为啥会在这儿呢?昨晚不是在太行山上喝酒的么?
他不知道,他已经整整昏迷两天了。
刘三刀说得没错,胡媚儿,也就是刘喜的师妹,之前是有经营着一桩贩卖人口的生意,只是早已不在通水县,搬到了隔壁的铜陵县。
倒不怪刘三刀,半年前,通水县换了位父母官,倒卖人口,特别是儿童,自古就是重罪,胡媚儿的酒楼自然就成了重点打击对象。
只是世上有好官,也有狗官,铜陵县的县令早就对这份“生意”垂涎三尺,大半年前,他便把胡媚儿接了过来,两人合伙儿做起了这盘生意。
像之前那样干肯定是不行了,这买卖丧良心还在其次,主要是国法不容,于是两人一合计,想了个万全之策。
所谓国法!保护的自然是百姓,良人。
如果把那些人的身份变成罪犯呢?
“谁犯了罪,犯了什么罪,不全凭我一张嘴么?”张县令说这话的时候脖颈是昂起的,满脸的傲气:“在这一亩三分地,老爷我就是国法!”
一连过了几日,再无人来,就连伙食也不曾送,好似忘了一般。这却是狱里惯用的伎俩,等饿得没了气力,自然也就老实了。
从出生到现在,陆绣从未受过此等苦难。前几日仍能大呼冤枉,到现在,早已是进的气多,出的气少了。
这一天,是八月十五中秋佳节。狱中放起了大假,只留下一个老狱卒照看。
“老婆子给俺送了些饭菜,好歹中秋佳节,我让她多备了一份,今日无人,你快吃些。”傍晚,老狱卒提来一个食盒,里面除了两个惯常的菜式,还有两个月饼,一壶桂花酿。
陆绣已饿得半死不活,闻言顿时一骨碌,狼吞虎咽的扒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