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等到成绩确定之后才揭开考生的真实身份,以防止徇私舞弊或者故意除名现象的发生。
事实证明,这种方法效果确实不错。在后来的仁宗朝皇佑年间的一次国子监考试中,有位名叫郑獬的考生自认为文采出众,笃定自己能够夺得榜首。
然而当榜单公布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仅仅名列第五,对于这个结果,他感到极度不满。于是乎在写给主考官的答谢启词中,郑獬毫不客气地指责考官评判有误。
不久之后,终于迎来了殿试这一关键时刻。
巧合的是,被郑獬指责的考官依然担任主考官之职。当他翻阅答卷时,突然看到了一份笔法和风格都与郑獬极其相似的试卷。
由于之前的恩怨令他心生不满,故意将这份试卷黜落。
然而,令主考官始料未及的是发榜之时郑獬的名字竟赫然在列,而且他真的成了当届状元!
至于主考官,在后来被查到故意黜落考卷一事被上司请去喝茶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例子与大文学家苏东坡息息相关。
神宗朝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苏轼名下弟子李鹰应试,苏轼爱惜其才智想让他高中遂在锁院前将考题泄露给了李鹰。
待改卷时苏轼见一考生答卷所写极富道理,文思上乘,认为必定是李鹰的答卷,便评其卷为第一,直到放榜时方才知晓状元乃另外一人,而李鹰已然落榜,可谓造化弄人。
以上两例足可证明糊名法的实行能有效限制官员徇私,权臣把控考场的弊端,进而使得科考尽可能趋于公平,寒门子弟乃至平常百姓能够通过科考踏入仕途,逆天改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