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的王姨尴尬的笑了笑,
这一点确实,
来林家工作得有七八年了,平时也就林母和林倾城夸她做饭好吃,可林父的反应一直都很平淡。
今天,她看得出,林父的夸赞不是碍于情面,而是发自内心的。
而且,她也吃了,这红烧肉确实香的让人迷糊。
一块红烧肉下去后,林父又立马夹起一块,这时,林母责怪道:“你血糖那么高,不准再吃了!”
林父却不闻不顾,他像是护食一样立马塞到了嘴里,一边闭眼享受味道,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平时我吃的那么清淡血压也降了不少,吃这么点没事,再者说,这是小秋做的,我不得给他面子吗?”
林倾城神色傲娇:“爸,你看我说的怎么样?陈秋的红烧肉就是一绝,别说江城了,就算是整个华国,也很难找出比他做的更好吃的!”
这话十分的狂妄,可林父却无比的认同!他年轻时走南闯北,各个地方都去过,吃过的美食更是数不胜数,在记忆中也存放着不少绝味的美食,可仔细回想,却没有任何一个可以和眼前的红烧肉相比。
“确实,太香了,我再来一块!”林父又夹起一块,生怕老婆不满,连忙便狼吞虎咽的塞到嘴里。
“你呀你!”林母很是无奈,露出一抹苦笑,便也没再管。
而这时,林长海从卫生间里走出来了,他见林父风卷残云般的动作不由嗤笑一声:“我说,哥,咱也不用这么假吧?你这也太夸张了。”
林父头也不抬就道:“你懂什么?小秋这红烧肉可比瑞丰斋的好吃太多了,是根本没法比的好吃!”
林长海不由嗤笑一声,道:“我承认,他这红烧肉是闻着香,但我敢保证,绝对没瑞丰斋的好吃,不信的话,就让我尝一块试试!”
这小心思,
你想吃就想吃呗,
何必拐弯抹角的?
陈秋十分无语,
之前还说但凡吃一块就从楼上跳下去呢,甚至扬言吃了就是狗。
现在,逞什么强呢?
“叔,”
林倾城看不下去了,笑盈盈道:“你想吃就吃呗,又没人拦着你。”
“什么叫我想吃就吃?”林长海不屑一顾道:“我只是想证明,瑞丰斋的才是最好吃的,你爸就是这些年一直吃清淡的,冷不丁的吃红烧肉,肯定觉得好吃,而且,他还是你男朋友,肯定带着有色眼镜吃的啊!”
说着,林长海是真忍不住了,因为这一小会的功夫,那红烧肉就没了大半盘,而自己的口水不断的分泌,要是再吃不到的话,肯定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