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漫之前给何承讲解外科手术的时候,说她小时候看过一本有关外科手术的书,里面讲解非常详细,还画了人体构造。可惜那本书丢失了,后来找了许久都没找到。
听了何承的话,陆漫得意地笑道,“那当然,姐姐不止是医术天才,更是记忆力惊人。若姐姐是男儿,肯定能考个状元郎。”
何承更羡慕了,说道,“是啊,姐姐把那些书都记下了,可弟弟背了这么久,真正记下的不过十之三、四。”
陆漫笑道,“记下十之三、四也非常不易了。弟弟还小,以后融汇贯通,会都记下。”
何承也继续了陆放荣的那个优点,记忆力超强,只是比陆漫还差得多。
晚饭把何氏请到东辉院里一起吃。
何承又跟她们商量道,“听那些兵士大哥说,由于练兵,军里经常有人受伤,军营里的医官对外科手术也有一定见地。我想去姐夫的营里历练一段时间,既能天天练武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也能好好练习外科手术,再能试验麻醉药。医馆里,不要说大夫,就是受了外伤的病人,都愿意用药物保守治疗,而拒绝外科手术。”
还有另一个他不愿意说的原因。今天他一去同仁堂,来看病的人就特别多,目光有善意的,也有恶意的,有好奇的,也有猥琐的。无论他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胆子小的,只敢离远看看,说说。胆子大的,就上前说些不好的话。还好他带了这些厉害的护卫,打了那些龟孙子养的,今天一天就打了三架。
何氏马上制止道,“不行,娘不同意。你虽然是乡下长大的孩子,却也没遭过什么罪,哪能去军里受苦。”
何承不赞同地说道,“我姐夫还是勋贵子弟,从小锦衣玉食长大,还不是去了军里。而且还去边关打过仗,条件更坚苦。我是乡下长大的孩子,不怕吃苦。”
陆漫倒觉得何承的想法不错。别人再强不如自己强,他进了军队,的确一举数得。既能锻炼自己的体魄和毅力,也能多接触外科小手术,多跟军医官学学,还能试验盗魂香。那些糙汉子不怕死不怕痛,当外科小手术的试验品真不错。而且,暂时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于他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