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大男子主义”早已在骨子里根深蒂固的人,我默认为自己就应该去满足心爱女人的所有要求。
可当我发现,自己现有的能力,永远无法满足小狼的“期许”时,便第一次想到了退缩。
因为,我是真的没有钱!
使我俩最终分开的导火索,还是与钱有关。
有一次,小狼要我陪她去逛街,说是要买一件衣服。
那天,我应该是刚还掉“白色情人节”的欠款不久。
那天,也是我第一次收到了陪小狼买衣服的邀请。
因邀约突然,兜里只有三十块钱的我,自然紧张万分。
那是一个夏天。
因此我陪她去看的,也多是些清凉的短袖T恤。
我原以为,三十块钱,是足够买一件体恤的。
那几年的我,也很爱美。因此也常会央求着妈妈,带我去买新衣服穿。
可我每次购物时的愉悦体验,又都会在妈妈那极近无理的砍价声中,烟消云散。
单纯的我,总觉得“砍价”是一件特别丢人的事情。
因为妈妈砍价时,往往会从一折砍起。
比如一件明明是贴着贰佰元左右价码的衣服,妈妈开口价,一定会是“二十”。
每次那“一刀”下去,我都会觉得窘迫到了极点。
简直是无地自容。
我总觉得人家卖衣服不容易,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大的水分?更觉得妈妈的行为,无异于是当众抢劫。
直到被社会“毒打”了多年以后,我才终于相信了“无奸不商”的道理。
其实只要没有我的参与,妈妈每次都会“抢劫”成功。所以我身上的体恤,没有一件是超过三十块钱的。
一个连“消费”的时候,都能“赚钱”的女人,简直是世间少有!
妈妈总说,人要是“实在”大劲儿了,其实就是个傻B!
是的,我的确是当了好多年傻B!
还是“傻B”时的我,也因为买衣服,而与妈妈吵了好多次架。
当我想对她说声对不起时,早已没了物质欲望的我俩,更已经没什么机会,再去商场购物了。
那时的我,能受得了那些“奸商”们,等于是“诈骗”的要价。却总是受不了他们在妈妈砍价后,对我们丢来的“鄙视”眼神。
我总觉得价钱给的低了,就是在“玷污”自己的“
“白色”情人节,虽然“平稳”熬过。但下一个什么“狗屁”情人节,我又要如何应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