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出布筒,叶涵抬眼看了看酒店,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之后,拔出手枪快步向前跑去。
他尽量放轻脚步,可是响彻整夜的枪声已经消散,喧闹后的早晨显得格外宁静,以至于无论叶涵如何努力,都无法消除脚步声。
叶涵索性不再掩饰,尽可能地快速前进。
大概三五十米之后,叶涵接近第一条岔路,停下脚步向岔路上一看,路边停着一辆保养得不错的白色轿车。
叶涵连车头的标志都不用看,就知道这是一辆年头不多的新车。
型号太新,放弃!
继续向前跑,几十米内又看到十几辆不同型号的车,有的完好无损,车损严重,还有一台烧得只剩下框架,隐隐还冒着一丝热气的倒霉车。
然而所有的车型都太新了,直到二百多米后,才看到一辆车型方方正正,不知道什么年代生产的老爷车。
叶涵兴奋得双眼放光,两步蹿到那辆老爷车前,倒转枪柄狠狠一砸,哗啦一声咂碎了后座旁边的窗玻璃。
从后车窗伸手打开前车门,叶涵扫掉座位上不多的碎玻璃,心满意足地坐进驾驶室,用军刀撬开方向盘下面的盖子,拽出一团乱七八糟的电线。
挑出一束电线里最粗的三根,打开左转向,再把颜色反差最大的两根接在一起,仪表盘上向左转的指示灯开始闪烁。
轻轻踩了一脚没门,把第三根电线往接在一起的电线上一搭,电火花一闪,发动机发出一阵低沉的嗡鸣后顺利启动。
叶涵满意地笑了,把电线仔细地塞回去,保证不会漏电伤到自己,这才踩离合换档打舵,一脚油门踩下去,老爷车顺利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