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偏僻却又热闹非凡的小镇边缘,有一家小小的酒馆。这酒馆看着有些破旧,招牌都已经褪色了,可每日里却总是传出阵阵欢声笑语,酒香四溢,引得不少过往的行人都会忍不住进去小酌几杯。
酒馆的老板名叫金不倒,是个身形微胖,满脸红光的中年汉子。他为人豪爽,爱酒如命,那酿酒的手艺更是一绝,尤其是他酿的千日酒,据说喝了之后,能让人沉醉千日,仿若置身于仙境之中,滋味奇妙无比,也正因如此,这家酒馆在这一方地界也算小有名气。
金不倒平日里最大的乐趣,就是守在酒馆里,看着客人们品尝他的美酒,听着大家的夸赞,心里别提多满足了。
这一日,酒馆里来了几个外乡的客人,他们穿着华丽的衣裳,一看就是家境颇为殷实的主儿。这几人一进酒馆,就嚷嚷着要尝尝这传说中的千日酒。
金不倒一听,顿时来了精神,他笑着迎上前去,说道:“几位客官,你们可算是来对地方了,我这千日酒啊,那可是小店的招牌,保管你们喝了还想喝呀。”
其中一个年轻些的客人,撇了撇嘴,带着几分怀疑的语气说:“老板,你这酒真有你说的那么神乎?可别是徒有虚名啊,我们走南闯北,什么好酒没喝过呀。”
金不倒也不生气,依旧笑着说:“哈哈,客官,您这话就见外了,我金不倒在这镇上酿酒多年,靠的就是这实实在在的手艺和这千日酒的好名声呀,您喝了便知真假了。”
说着,金不倒转身从柜台后的酒窖里小心翼翼地抱出一坛千日酒,轻轻拍开泥封,顿时,一股醇厚浓郁的酒香弥漫开来,整个酒馆都被这酒香笼罩了,那几个客人闻着这酒香,眼中都露出了惊喜的神色。
金不倒给每人都倒了一碗酒,那酒液在碗中清澈透亮,宛如琥珀一般,还泛着微微的光泽。
年轻客人端起碗,先是闻了闻,然后小抿了一口,这一口下去,他的眼睛瞬间瞪大了,脸上满是陶醉的神情,忍不住赞叹道:“哎呀,这酒……这酒真是太好喝了呀,入口绵柔,回味悠长,我还从未喝过这般滋味的酒呢,老板,你这手艺可真是厉害啊!”
其他几个客人听了,也纷纷端起碗喝了起来,一边喝一边夸赞,不一会儿,一坛酒就见了底。
他们喝完还不尽兴,又让金不倒抱出几坛来,喝得那叫一个畅快淋漓,到最后,一个个都醉倒在了酒馆里。
金不倒看着客人们沉醉的样子,笑着摇了摇头,心里想着:“这千日酒的魅力可真是大呀,能让大家喝得这般高兴,我这酿酒的辛苦也算值了。”
可谁也没想到,这千日酒的奇妙之处,竟然引来了一个不寻常的家伙。
在小镇外的深山里,住着一个酒妖。这酒妖身形飘忽,周身总是散发着一股若有若无的酒气,它的模样看着有些怪异,脑袋尖尖的,眼睛犹如两颗红宝石,闪烁着诡异的光芒,它嗜酒如命,平日里就靠着在山林里收集一些野果自行酿酒来解馋,可那些酒哪能和金不倒的千日酒相比呀。
这天,酒妖在山林里闲逛,忽然一阵微风拂来,那风中竟夹杂着一丝千日酒的醇厚香气。酒妖一闻,顿时精神一振,它那尖尖的鼻子不停地嗅着,嘴里嘟囔着:“这……这是什么酒的味道,竟如此美妙,我一定要找到这酒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