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有岚的事情告一段落后,原本还聚集在一楼的几个人,早已上眼皮跟下眼皮打架,困顿不堪,于是就三三两两地上了楼,准备睡觉。
因为客栈地方小,人又多,没有办法,宫煜理不直气不壮地将薛不闻赶去了何奈的房间,自己则抱着剑老婆随意往床上一躺。
刚要阖上眼,宫煜就一头从床上拱起,挠挠脑袋:“大师兄好像也没地方睡啊,这样说起来,那他岂不是就只能跟陶凶尸住一块儿了?”
说着,他便快速飞身奔到门前,哗啦一下拉开门,好巧不巧,温白就在门外。
宫煜撇撇嘴:“你来的还真是时候。”
温白干笑一声:“哈哈,是吗,我也这么觉得。”
不单单是他这么觉得,宫煜也觉得温白每次出现的时机都太巧了,仿佛所有的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分毫不差。
可顾念着温白好歹是个命师,能掐会算,这样一串通起来好像也没什么奇怪的。
“就一张床,怎么安排?”宫煜笑着,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
温白折扇抵颚沉思了一会儿:“你要是不嫌弃,我们挤挤也行。”
“那行吧,就挤挤。”宫煜也没多想,倒在床上就把自己缩成一团滚到最里面去了。
他睡的很快,睡姿也很好,不像那些小孩睡个觉能把自己滚到床底下去,当然,这也要归功于他以前在军营里过的那些日子。
宫煜生来锦衣玉食,吃穿不愁,有的是金山银山供他挥霍,穿的,是京城最好的布料制成的衣裳,用的,是他国进贡的贡品。
因此,在十四岁前,他曾是整个京城里谁也奈何不了的纨绔公子。
可他毕竟是靖北候的独子,凡人总有生老病死的那一天,偌大的侯府还有靖北军,不可能落入外人之手,所以宫煜虽性子顽劣,但自小都是在军营里长大的。
他初露的锋芒,很有可能就是其他人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高度。
温白轻轻躺下,侧身看了眼睡在最里面的宫煜,复而抬起手戳了戳他的脸:“你不嫌弃?”
照宫煜那性子,是断不会接受与旁人共用一件东西的,哪怕只是长的像也不行,他的,必须是独一无二的。
天幕里人看到这一幕刚想尖叫,直播瞬间黑屏。
众人懵逼。